西安社保补缴流程
办理条件
1、单位成立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间或参保后中断缴费含经批准缓缴的补缴,需要
补缴单位全体在册人员应缴未缴时间段社会保险费。
2、参保单位已正常参保缴费,补缴人与参保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
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或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含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确定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
补缴申请需说明单位整体缴费情况;补交人身份、本企业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缴费原因、需补缴期间;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补缴时间段内的劳动合同、历年年初和年末工资表的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出具补缴申请;
2、填制《西安社会保险费补缴信息申报单》单位签章、本人签名;
3、提供补交人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等待前台人员填制《补缴业务受理审批表》和审核。
5、审核通过后,窗口人员会生成并打印补缴险种的《征集计划单》;
6、领取《征集计划单》,并在规定的缴款时限内进行缴费。
7、单位缴费到帐后可到中心财务窗口申请打印征收票据。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单位归属地的区县社保局
社保补缴办理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期限应涵盖申请补缴的期间;
2、补缴基数应和劳动合同、工资表的薪酬标准相符。
3、根据审核需要,可能会要求补报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派工单、人事档案等;
4、补缴期间在当年6个月之内的补缴,窗口可直接办理;
5、“从未参保人员”的补缴需报市处审批后方可办理。
办理条件
1.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2.参保单位名称变更
3.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办理材料
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如需变更单位经办人、、单位地址及单位邮编时,由单位开具相关介绍信,并提供变更申请。
参保单位名称变更
由参保单位提出名称变更的申请,同时附上由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单,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需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如是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变更单;如是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西安市人力资源网官方网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专管员需根据变更申请的相关内容在信息一体化系统“单位基本信息维护”模块中输入需要修改的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
参保单位名称变更:
专管员对参保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如因破产、改制等原因需要变更单位名称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再更改。专管员根据审核签字后的参保单位在信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重要信息维护”模块中输入需要修改的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专管员根据参保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在信息一体化系统中“人员基本信息维护”模块中输入需要修改的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
办理地点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层职工参保科对应窗口三楼大厅南侧西
办理时限
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在受理之时需办结
参保单位名称变更:
在受理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在受理之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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