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保密工作基本常识
【课程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提升机关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以适应机关工作的需要,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组织,对2009年中央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要紧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差不多知识和技能,重点提升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这次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产生了专门大阻碍,促进了学员向公务员的角转变,为新录用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开了一个好头。为了给各地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提供优质课程资源,起到示范引导作用,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播放这次培训课程。
【培训对象】
经考试录用进入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治理单位,尚未参加初任培训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2008年各市选招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村(居)委工作的人员
【培训内容】
课题 | 时刻 | 主讲 |
寄语年轻的公务员 | 2009年10月22日9:00-11:30 | 杨士秋 |
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2009年10月22日14:00-16:30 | 贾建芳 |
公务职员作方法 | 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考试2009年10月23日9:00-11:30 | 王 德 |
公务员法与公务员制度 | 2009年10月23日14:00-16:30 | 傅思明 |
机构编制与运作程序 | 2009年10月29日9:00-11:30 | 王龙江 |
依法行政 | 2009年10月29日14:00-16:30 | 王锡锌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2009年10月30日9:00-16:30 | 梅玉宝 |
依法保守国家隐秘 | 2009年10月30日14:00-16:30 | 周娜嘉 |
【主讲嘉宾】
杨士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贾建芳: 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教授
王 德: 国管局办公厅副主任
傅思明: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专家。
王龙江: 中编办政策法规司司长
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梅玉宝: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综合处处长
周娜嘉: 国家保密局副巡视员
【课程提纲】
国 家 保 密 工 作
国家保密局副巡视员 周娜嘉
一、国家公务员要树立保密法制观念,要具备依法保守国家隐秘的差不多知识和技能。
1.保守国家隐秘是国家公务员必须要履行的差不多义务。
2.保守国家隐秘是国家公务员必须要遵守的纪律。
3.把握有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差不多知识和保密工作技能是国家公务员的差不多要求。
二、保密法律法规差不多知识和保密工作差不多常识
(一)有关国家隐秘的差不多概念
1.定义 2.载体 3.等级
4.期限 5.标志 6.范畴
(二)保守国家隐秘的具体规定
1.国家公务员在社会交往中保守国家隐秘的守则
2.针对日常工作中会遇到的保守国家隐秘方面的实际咨询题,一些有关的保密规定
★处理密件、密品中应当遵守的保密规定
(1)收发、传递密件、密品 (2)使用储存密件、密品
(3)复制、摘抄、汇编密件、密品 (4)携带密件、密品外出
(5)销毁密件、密品 (6)制作密件、密品
★办公自动化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保密规定
(1)使用通讯工具时 (2)使用运算机处理国家隐秘信息时
★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应当遵守的保密规定
★新闻出版、投寄稿件、著书等应当遵守的保密规章制度
★自觉同意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同时自觉爱护国家隐秘的安全
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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