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7.0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驻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中央驻鲁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市监发〔20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试点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驻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中央驻鲁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内各类园区(包括但不限于: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经济合作区、工业设计园、创意产业园)、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服务机构,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积极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均可参加申报。
  二、试点任务
  各申报单位根据“专项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基础,提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高校、科研院所
  1.建立施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事项,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2.对本单位专利开展摸底评估,筛选、分类、标引,纳入高校院所高价值专利运营库,并推动转化实施。
  3.加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提升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推动存量专利转化实施。加强专利实施许可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完成实施转化的专利及时进行备案。2023年,存量专利转化实施比例大幅提高,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应备尽备。
  4.成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领导机构,统筹协调专利转移转化工作。已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高校、科研院所,应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该机构职责范围。
  5.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稳步推动贯彻《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工作,切实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水平,培育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
  6.开展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收益激励机制,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使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二)园区
  1.推动中小企业专利权转移转化。定期征集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推动与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技术供给匹配,推动中小企业接受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转让、许可专利、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金额大幅增加。
  2.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聚焦产业园区,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积极组织银企对接、政策宣贯、项目路演,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扩量。
  3.推动园区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促进专利技术产品化、市场化,推动企业开展专利
产品备案,园区企业专利产品实现应备尽备。
  4.推动提升园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成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统筹管理园区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工作。推动园区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T 29490-2013),切实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水平。2023年,园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企业比例明显提高。
  5.开展园区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针对园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需求,开展高质量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信息利用、质押融资和保险、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维权援助等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三)国有企业
  1.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事项,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2.培育高价值专利。在项目立项、研发过程、试验验证、推广应用等技术全生命周期,挖掘和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一批创新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原创型、基础型高价值专利。20
23年,企业高价值专利数量同比有较大增加。
  3.实施开放许可。完善专利开放许可操作流程,对被授予专利权满三年,有明确市场前景尚未转化实施的专利,鼓励采取开放许可方式,登记其专利技术,明确许可费用和支付方式,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许可,降低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门槛。
  4.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积极开展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证券化、构建专利池等工作,挖掘和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和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水平。
  5.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稳步推动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T 29490-2013)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服务机构
  1.发挥专业机构优势,开展对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存量专利筛选、分类标引、价值分析、资产评估等工作,征集中小企业对专利技术的需求,收储一批高价值专利。
  2.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专利技术转化对接工作,促成一批中小企业接受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转让、许可专利、专利作价入股。
  3.培育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引进或培育本机构专利代理师等技术人员从事技术经纪工作,培养技术转移领域高层次、专业化人才。
  三、试点申报
  1.申报单位应提交试点申请书,并附工作方案和绩效目标(2021-2023)。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申报;园区和运营服务机构由各市择优推荐(每个地市各不超过3家)。
  2.省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工作方案和绩效目标,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价,择优确定高校院所20家左右,园区、国有企业各10家左右,运营服务机构5家左右,开展试点工作,并给予经费支持。
  四、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向社会公开。
  2.请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将本《通知》通知到相关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并对推荐的园区和运营服务机构出具推荐函。
  3.2021年7月6日前,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市场监管局,逾期不予受理。
  4.绩效评价。试点期内,各单位按照提出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适时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不合格的扣回拨付经费。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顾雪峰
  邮 箱:*********************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