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09.28
【字 号】豫人社办 〔2020〕 78号
【施行日期】2020.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我省《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调,我们研究制订了《河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28日
 
 河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高级职称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大数据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实施大数据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大数据发展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坚持科学人才观,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奖项、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 根据大数据技术体系的技能要求和工作内容,全省大数据专业主要分为数据开发、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维护等相关工作领域。
  第四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从事大数据相关领域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报大数据专业职称,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年度考核等次连续5年合格以上。
  三、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第六条 申报工程师,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2年。
  4.大学本(专)科毕业,或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担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第七条 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历能力:
  (1)掌握并能应用大数据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熟悉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能正确运用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3)了解大数据领域国内外新技术发展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基本掌握数据开发、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维护等有关技术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
  (4)能独立承担数据开发、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维护等方面技术工作。
  (5)有一定的技术实践经验,具有解决数据开发、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运维等技术工作中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6)能制定数据开发、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维护等规程等。
  (7)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2.业绩条件:
  任助理工程师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参与完成的项目获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辖市(厅)级科技奖1项,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技术奖3项。
  (3)在1项省(部)级,或2项省辖市(厅)级,或3项县(区)级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中,作为数据开发、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维护等工作的主要完成人,完成相关工作,且项目通过认定或验收。
  (4)在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3项小型(仅适用于县级申报职称人员)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中,作为数据开发、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运维等工作的主要完成人,完成相关工作,且项目通过认定或验收。
  (5)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软件著作权4项。
  (6)参与的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大数据领域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项目获省辖市及以上大数据领域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项。
  (7)独立解决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或实际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1个以上,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  (8)参加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大数据领域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备案的企业技术标准1项。
  (9)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省辖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3.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破格评审工程师职称,需满足上述业绩条件中三条。
  四、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第八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 研究生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或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并担任工程师满5年。
  第九条 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历能力:
  (1)全面掌握并熟练运用数据开发、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维护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管理方法,具有相应的管理经历和能力。
  (2)熟悉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能熟练运用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