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05.30
【字 号】合教〔2021〕50号
安徽公务员考试历年分数线【施行日期】2021.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0日
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20〕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坚持“标本兼治、问题导向、公平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秩序,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学业水平考试
  (一)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1.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1)九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科目分值为: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信息技术30分。地理实行闭卷考试,生物学实行闭卷考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验操作考试为必考,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
  2.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科目分值为:市区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10分;市区外语口语考试5分(不计入总分)。各县(市)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科目分值以及外语口语考试由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试由市、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考生的外语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1.2。市区考生须凭残疾人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等向初中毕业学校申请,并填写免试申请表,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无误后报中考报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6月10日前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县(市)听力免试考生申请程序可比照执行。
  (二)统一考试时间。
  日 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年级
  6月14日
  08:30-11:00
  语文
  九年级
  15:00-17:00
  物理、化学
  6月15日
  08:30-10:30
  数学
  15:00-17: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6月16日
  08:30-10:30
  外语
  6月17日
  15:00-16:30
  生物学、地理
  八年级
  2021年八年级学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场次安排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和安排。
  (三)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
  省统一命题考试各科目等级:市区分为A+、A、A-、B+、B、B-、C+、C、C-、D+、D、E等12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信息技术考试为A、B、C、D等4个等级。
  市区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为A、B、C、D等4个等级。体育与健康: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及以下为D等级。实验操作: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0分为D等级。
  市区外语口语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普通高中总分同分值录取的依据。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2021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含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信息技术等学科毕业考试成绩不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按照《合肥市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合教〔2018〕93号)执行。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公章,报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6月10日前,各区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工作。
  四、政策性加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等文件规定,2021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