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
认定与培养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较强实践技能的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
(1)“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2.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指高校教师系列、高校思政系列)的教师;
3.三年内均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满足以上三条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兼职教师可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1.具有相关专业的实习(训)、工程设计能力的工程师(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通过国家考试、考核认定的高级相关专业注册师资格证或同等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或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等)。
2.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且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
4.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双师”素质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凡申报“双师”素质教师者,需个人如实填写《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
资格认定表》,同时提交相关依据材料(验证原件交复印件),所在部门审查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2.资格复审。由教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科研产业处等其他部门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3.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评审认定。
4.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
5.全院公示。
6.为获得“双师”素质资格的教师颁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它规定
1.申报教师所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有效期为截止到提交申请日期的近5年内有效。
2.院外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应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或相关获奖证书。
3.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的应用或院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等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
(一)培养目标
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推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切实提升学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培养途径
1.“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组织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重点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双师”素质。
2.深入企业实践锻炼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各系、部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精神,积极安排本部门教师到与教师本人任教专业相符的行业企业一线参加实践锻炼,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技能要求、用人标准、企业文化等,学习所在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技术、新标准等,以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技术应用与研发能力,促进“双师”素质的提升,推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
3.通过参与科研工作,促进教师“双师”素质的提高
鼓励教师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研发工作,提升我院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技术应用与研发能力,从而促进教师“双师”素质的提升。
4.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
组织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优质学校,采取听课观摩、集体备课与案例研讨、参与教科研项目等方式,以“师带徒”模式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跟岗访学,通过全面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5.鼓励教师获取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鼓励专业课教师积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做好校内培训工作
充分发挥校内岗位培训的作用。加强各专业教学研究活动,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实践课教师相互取长补短,进行传帮带;轮流组织本系部理论教师定期到本专业校内实训基地参加技术、技能培训,并完成一定的考核任务;轮流组织本系部实践教师定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提升专业理论水平。
(三)其他规定
1.由系部负责每年对“双师”素质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2.评选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时,候选人必须为“双师”素质教师。
3.在同等条件下,“双师”素质教师在晋升职务、工资晋级、评选先进等方面优先考虑。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同时废止。
附件:
1.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
包头人事考试信息网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专业技术
职务
专业
学历学位
所在部门
讲授主要课程
主要资格
证件
1.高校教师资格证
(有□  否□ 
系、部材料审查意见
审核人签名: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有□  否□ 
3.行业特许的资格证
(有□  否□ 
4.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有□  否□ 
5.专业技能资格证书
(有□  否□ 
6.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证书
(有□  否□ 
7.科研课题鉴定书
(有□  否□ 
8.其它证明材料
(有□  否□ 
9.获得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双师”素质培训证书
(有□  否□ 
相关情况
说明
所属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学院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