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第2期
第32卷(总第166期)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Hunan Taxation College
Vol.32 No.2
Apr. 2019
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
钟艺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001)
摘要:2018年8月31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充分体现了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三个原则,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附加扣除进行条分缕析,以准确地执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个税法
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 -4614(2019)02 -0053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可谓是大 刀阔斧,改革亮点层出不穷。一是将个税起征 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 万元);二是首次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内 容,丰富了抵扣类别,在专项附加扣除的设定 上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 税基本原理。具体来说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 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 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初 步实现综合征收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改革,将工 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 项劳动性所得实行按年综合征税,类似于企业 所得税的清缴方式;四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等。此次的个税改革体现了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并易行的原则。笔 者就新个税法中最大亮点之一的六项专项附 加扣除规定予以浅析。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一)扣除规定中父母与子女的广义含义 和扣除方式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而言是指纳 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 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 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比照执行。而 这里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
生子 女、养子女,这是民法总则中公民民事权利平 等的精神延续。此项扣除有两种方式可供纳 税人自行选择,夫妻双方既可以选择一方全额
*收稿日期:2019 -03 -22
作者简介:钟艺(1974—),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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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扣除1000元定额标准,也可以各扣除50%,但一旦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
内不得变更。
(二)享受此项扣除的关键点
1. 以子女人数为单位来进行定额扣除,且 不受子女人数的限制
两个子女可以定额扣2x1000 = 2000元,
三个子女可以定额扣3 X1000 =3000元。
2. 准确理解此项子女接受教育的形式和 学历教育的范围
子女接受的教育必须是全日制学历教育
(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而接受的非全日
制教育不能按此扣除。例如老王的儿子在高
考中没有考取心仪的学校,后通过网络教育自
行学习获取专科文凭,在自行学习期间老王不
得享受每月按1000元的子女教育定额标准进
行扣除,因为老王儿子接受的网络教育是非全
日制教育。这里学历教育是广泛的含义,包括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的教
育(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
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 育)。相比此前个人所得税的意见征求稿,此
次正式文件将技工教育纳人了学历教育的范
围,扩充了学历教育的内涵。仍以上述老王为
例,如果老王让让考失利的儿子改读二年全日
制的技工学校,那老王儿子读技工学校的三年
当中,老王每月均可以按子女教育定额标准
1000元进行扣除。如果老王儿子考取的
学校,老王也可按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定额
标准进行扣除。对于子女因病或其它非主观
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
教机构按规定有组织实施寒暑假、升学假期
的,在这期间其纳税人仍可享受按每个子女教
育定额扣除1000元。
54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参加各种
考证类续教育,考证类细分为两项,包括技 能人员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以下均统称为“职业资 格继续教育”,娜务人员就是属于其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另一种是上学类的继续教育,即工作期间继续接受学历类的继续教育。
(一) 考证类继续教育
考证类续教育专项扣除要求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 年,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该继续教育类 的证书必须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统^'印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所有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证书均可到进行 查询。近几年国家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证书 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取消和废止了部分职业资格 继续教育类证书,现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中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证书总共有140项,如会 计人员常考的中级、高级,导 游人员考取的导游资格证书,教师人员考取的教 师资格证书等都在该名目当中。
湖南人力资源网证书查询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注明 的发证日期,所属年度即为可扣除的年度,如 果证书是在2019年之前取得的,则不可扣除。但同一年度内取得的证书不管有多少,当年只 能享受一次性定额扣除3600元,所以享受此项 扣除时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当然若参加了 考试但没有通过考试而未取得证书,自然是不 能享受此项扣除。
(二) 上学类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
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 限不得超过48个月。如老王儿子高考失利后,边打工边利用业余时间加参函授大学班的大 专学习,在读函大的学习期间以48个月为最长 期限,每月可以从工资中定额扣除400元;如果 学习期间长于48个月,那超过48个月的月份 就不能享受定额扣除400元;如果只用36个月 就完成学业取得函大的大专毕业证,则只能在 36个月之内按标准扣除。
表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与子女教育 专项附加扣除的异同
子女教育专项 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 附加扣除
接受教育 地点不同中国境内和中国境
外均可
必须是在中
国境内
接受教育 形式不同全曰制学历教育(包
括公办学校和民办
学校)
全日制或者
非全日制继
续教育
相同点在学习期间因病或非其它主观原因 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及寒暑假期 间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巧妙利用扣除方式,充分享受红利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与子女教育专项 附加扣除都可对子女学习过程进行相应的扣 除,但具体选择哪种扣除方式还需合理利用。(见表1)若个人接受本科(含)及以下学历(学 位)继续教育符合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条件的,可以采取二选一的扣除方式,即可以由父 母按子女教育专项1000元定额扣除或者由子 女本人按继续教育专项400元定额扣除。对此 纳税人就可以进行合理筹划,如果子女在就业 中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而子女 工资水平不高,达不到免征额5000元标准时,父母的工资高于5000元以上,那就可以让父母 去享受按子女教育支出标准1000元来定额扣除;若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上的继续教育只能 按继续教育400元定额扣除。如果纳税人同时 参加学历学习(未超过48个月)又考取了专业 资格证,则可以叠加享受此项扣除,也就是纳 税人可以享受3600元+4800元=8400元的扣 除。此项政策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 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要求的 精神体现。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一个纳税 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 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 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 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麵内据实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内的医药费用仅限医保目 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 部分并未纳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除大病 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外的其它五项专项附加扣 除都是采用的定额扣除标准,只有大病医疗专 项附加是纳税人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其意味着纳税人在医务人员目录内的自付部 分最少应达到95000元,即95000元减去个人 累计负担的15000元以上
的才能享受到80000 元的限额扣除。如果纳税人本人、配偶和一位 未成年儿子同时患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 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的金额累 计达到(或者超过)95000元,享受大病医疗专 项附加扣除时是可以进行累加扣除,即可以每 人按80000元标准进行累加扣除,一共可扣除 240000元。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 选择由本人或者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 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 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 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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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 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 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 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 过240个月。要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 除首先要注意几点:⑴用贷款购的必须是住房,而且是座落在中国境内的住房,非住房和 非中国境内是不能享受此项扣除。⑵其次只能是首套贷款利息的支出,即认贷不认房,不 管纳税人全款购买多少住房,只要纳税人是首 次使用贷款买房,都可以归为首套贷款享受每 个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3)住房贷款利息 是定额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不受实际还贷 金额的影响。例如小王每月只需还住房贷款 500元,不到1000元的定额标准,只要
在还贷 期限有还贷记录,则仍可以享受每月定额1000 元扣除。所以纳税人有能力一次性全款购买 首套住房时,为充分享受个税红利政策,建议 纳税人可以使用少量的贷款来购房,这样即使 每月还款小于1000元,也能享受定额每月扣除 1000元的还贷利息。是否属于首套房贷款利 息,可通过查阅贷款合同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 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⑷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 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 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 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 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 内不能变更。
五、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 56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规定 的城市范围以外,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 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 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 元。(这里的城市包括省、市、郊区、村、镇)目前我国直辖市一共有四个城市,具体是指北 京、上海、重庆、天津;计划单列市一共有五个城 市,具体是指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測。
对于租赁的住房如果不是纳税人付费,而 是纳税人单位统一租赁的,则纳税人不能享受 专项定额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 度内既有住房贷款利息又有住房租金的不能 同时分别享受扣除,纳
税人本人及配偶只能从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或者住房贷款利息专 项附加扣除中“二选一”进行扣除。目前国家 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所以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总 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体现了对租房体的照 顾,也与政策相吻合。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在 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在主要工作 城市租赁住房而发生的租赁支出,由签定租赁 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但纳税人的配偶在纳 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 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 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是生 父母、养父母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可。被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是其子女 去世的,相当于由孙子女、外孙子女实行隔代 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限额为2000元,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 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三种形式来
确认,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约定分摊可 以兄弟妹分觸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 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如老王 和已退休的共同赡养父母,老王的退 休工资免交个人所得税,老王也无法独享2000 元的限额扣除标准。老王最多只能享受赡养 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也可以理解为1000兀是多子女最局限额的扣除标准。再如,老王家有兄妹共三人,以每年24000元为扣除 限
额,可以均摊每人每年_元,也可以经老 人指定或者小王三兄妹约定,每个子女分别享 受不同比例的扣除额度,全年以24000元为限。纳税人享受定额扣除标准时,并不受被赡养老 人自身财产、经济状况和工资高低影响。有些 老人退休工资可能比其纳税人工资还高,但并不 影响其纳税人享受扣除的金额。赡养两个及两 个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倍数扣除,这与子 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有区麵。
七、结语
六大专项附加扣除不分行业、不划分特定的人,统一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给广大纳税 人带来了利好,特别是降低了中低收人人的 税收负担。对家庭支出较重的,上有老、下有 小、中间有房贷的纳税人减轻生活负担有着重 要意义。但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纳税人应关注每项扣除的具体扣除时点。如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采用汇算清缴方式申 报,若纳税人在2019年6月生病住院符合大病 医疗扣除的条件,在当月不能及时享受大病医 疗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在2020年3月一6月个 人所税汇算清缴时才能申报扣除。也就是 说新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所有 的纳税人都要在次年才能享受此专项附加扣 除。其它五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均可采取 “二选-”的方式,即可以自行选择在发放工资 当月扣除此项附加麵,也可以选择在个人所得 税汇清缴时一并扣除此项附加费用。(见表2)
表2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时点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时点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发放工资当月扣除或者个人所得税汇清缴时一并扣除此项费用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的48个月内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贷款合同约定还款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者贷款合同终止的240个月内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扣除起始日为父母任何一方年满60周岁当月;若仅存的一位年中去世,则扣除至年底,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此外,在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系统查询。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若纳税人相关原件丢失,需要在医疗保障信息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纳税人年度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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