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生产技能人员职业能力培训规范
生产技能人员职业能力培训规范
职业种类:变电运行
2020年6月

前言
1  范畴……………………………………………………………………
2  能力分析表
2.1 能力分析总表……………………………………………………
2.2 能力分析分解表…………………………………………………
3  培训内容及要求
3.1 标准培训科目组成表〔Ⅰ级〕…………………………………
3.2 培训科目指导书〔Ⅰ级〕………………………………………
3.3标准培训科目组成表〔Ⅱ级〕…………………………………
3.4 培训科目指导书〔Ⅱ级〕………………………………………
3.5 标准培训科目组成表〔Ⅲ级〕…………………………………
3.6 培训科目指导书〔Ⅲ级〕………………………………………
4  本职业种类培训课程框架……………………………………………

前 言
«国家电网生产技能人员职业能力培训规范»〔34个职业种类〕是贯彻国家电网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落实公司〝十一五〞教材培训规划,并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企业工作标准。
本标准的职业种类为«变电运行»,它是在总结变电运行生产现场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参考«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那么»DL/T 800-200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DL 408-91、各网省公司电力调度规程以及变电运行相关规程规定等编写的。
本标准要紧内容如下:
——范畴;
——能力分析表;
——培训内容及要求;
——本职业种类的培训课程。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并负责说明。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陶红鑫、朱宏杰、汪洪明、董明。
本标准负责审定单位: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人力资源
本标准参加审定单位:河北石家庄培训中心、河北保定供电公司、四川自贡电业局、安徽巢湖供电公司、北京超高压供电公司。
本标准要紧审定人:张红艳、卢国华、王力江、汤  静、李  平。

1 范畴
1.1 为了确保变电运行工作的质量,提高变电运行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和规范变电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运行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适用于从事变电运行工作的Ⅰ、Ⅱ、Ⅲ级生产人员。
1.2.1 Ⅰ级适用于辅助作业人员、新进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中级工及以下职业资格人员。其行为表现是能够完成工作要项中的一样工作任务。
1.2.2 Ⅱ级适用于熟练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其行为表现是能够独立完成工作要项中较复杂的工作任务。
1.2.3 Ⅲ级适用于高级作业人员、班组长、技术员,以及其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其行为表现是在能够独立完成工作要项中较复杂工作任务的同时,说明、处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组织、指导工作。
1.3 本标准确立了变电运行职业种类培训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