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公需科目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3.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1.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辽宁人力资源考试网【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公需科目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精神,加速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科技工作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努力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以科技基础与实务为主要内容的公需科目培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年度培训仍以科技基础与实务为主要内容,选用东北大学主编的《科技基础与实务读本》作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2011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和考试的统一教材。如变更培训科目将另行通知。
  二、培训范围
  按照《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任务要求,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含非公有经济单位)均为本次培训的对象。其中,在装备制造、原材料、生物医药、仪器仪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7大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已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完成。
  三、培训形式
  此次公需科目培训以“在线学习”为主要学习方式,利用辽宁继续教育网(www.lnacee)开展。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自学、脱产培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方式
  科技基础与实务培训考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辽宁继续教育网上参加考试。各市、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培训进展情况,设定各自的在线学习与考试安排。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是“十二五”期间我省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列入日程,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2、认真筹划,层层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精心设计筹划,制定培训计划,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市人力资源部门要统一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基础与实务培训工作,省直由行业主管部门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培训计划和所需教材数量于3月25日前报省人才中心培训处。
  3、部分尚未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线学习”的地区和单位,应抓紧时间按照《关于做好在线学习个人信息数据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办〔2010〕5号)要求,做好学员信息采集工作,并于3月25日前报送省人才中心培训处。
  4、规范管理,学用结合。培训结束后,参加全省统一的“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后,将考试合格成绩按30学时记入《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业绩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执业资格注册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熊 严
  省人才中心培训处联系人:赵旭鹏
  :**************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