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0-12-12
〔作者简介〕孙丽莎(1983-),女,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党校调研科副科长、讲师;李夏婧(1986-),女,南京市雨花台区委政法委社会建设科科长。
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推动诉源治理与网格化治理的有效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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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是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雨花台区作为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
化首批试点城市的南京市主城区之一,
近年来不断探索网格化治理资源和诉源治理资源的有效衔接途径,
促进行业职能与属地职能的有效联动,
促进双方协同发展、共赢发展,积累了一些具有地域特的
“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经验。
一、雨花台区
“网格+诉源治理”机制探索(一)搭建网格治理平台,夯实“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基础
雨花台区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
下,成立了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8个
街道(园区)和50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创新网格化
社会治理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各街道(园区)也相应成立了由工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新网
格化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省市提出了
“一张网”、网络统一规划、资源统一整合、
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的“五个统一”的目标,全区共划分为756个社会治理网格,其中综合网格620个、专属
网格136个。通过整合人员、补充招录等方式,配齐了756名专兼职网格员。
(二)党建引领顶层设计,把准“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方向
一是党建引领强服务。在社区已有的网格化管理
基础上,进一步把党支部建在网格上、
把服务送到众家门口,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在全区756个社会治理网格中建立495个网格党小组,引导党员网格长、网格员、志愿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就亲、就近、就便原则,每名党员网格员联系5~10户众,及时通过网格将相关线索进行转交会
办,形成“小网格推动大党建”
的结构和运行机制;成摘
要:雨花台区作为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城市及南京市的主城
区之一,近年来不断探索网格化治理资源和诉源治理资源的有效衔接途径,
促进行业职能与属地职能的有效联动,促进双方协同发展、共赢发展,积累了一些具有地域特的“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经验。
但在调研中发现,“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在前瞻意识、顶层设计、
机制建设、资源壁垒、人才梯队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困境。本文对这几方面困境的破解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网格+”;诉源治理;
机制建设中图分类号:C91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431(2021)02-0058-04
关于“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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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南京市雨花台区为例孙丽莎1李夏婧2
(1.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党校,江苏南京210012;2.南京市雨花台区委政法委,
江苏南京210012)
立“网格党校”、网格党建服务点、网格服务工作站、党网驿站;打造“雨花红桥”“南京南站区域党建联盟360”“中心荟”等网格党建工作品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区通过党建网格发动党员、网格员、志愿者、机关干等5.5万人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是制度落地抓合力。在南京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推进“政法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下,雨花台区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操作指引,推进“政法网格员”下沉社区网格,发挥专业优势和职业特长,推动以政法资源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为社会团结托底的良性互动态势的形成,探索实现基层网格搭台,诉源治理唱戏的机制路径。要求以社区党组织为统领,在全区推广网格工作站、党服务站、社区警务站(室)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推动检察官、法官工作室融入网格,全面落实社区民警担任社区副书记、综治中心副主任工作,建立网格和警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力量资源,下沉服务管理,形成以政法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三)诉源数据法网对接,畅通“网格+诉源治理”机制信息路径
一是法网联动信息共享。雨花台区法院已经在软件谷、全区8个街道园区设立9个法官工作室、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对接59个社区网格,全面开展“法官进网格”工作。将87名干警编入政法网格,织密基层治理网络,前置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板桥街道孙家社区探索实践将网格巡回法庭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互联,网格巡回法庭接入“南京法院审判信息系统平台”“孙家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平台”“南京
市基层治理一体化信息平台”三大平台和“基层治理一体化终端”,实现了矛盾纠纷从发现到处理的无缝对接。通过网格内的入户走访,掌握辖区内居民矛盾纠纷情况并上报信息平台。一方面通过追溯纠纷源头开展矛盾多元化解,另一方面对纠纷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生成涉诉纠纷社区分布、类型分布图表,及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相关数据分析。
二是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优势,意为通过线上数据的统计汇总,线下网格员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网格收集上报的信息,涉及公安职责范围的,通过网格员手机端、街道、区网格中心流转至公安网格中心,实现矛盾纠纷化解、重点部位管理、房屋人员管控等方面的即时处置;畅通非警务警情分流,对公安110接
报的不涉及违法犯罪的非警务警情和非紧急求助警情,由情报指挥中心推送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确保非警务警情有人接、有人管、有落实、有反馈;针对不在村(社区)调处能力范围内的事项或者需要一定执法权限的事项,由区、街网格管理中心统一扎口、统一调度,集中推送至专业调解委员会、综合调解中心,由专业调解员及时跟进化解。
(四)依托网格法润万家,培育“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土壤
雨花台区司法局携手社区网格“民情坊”,成立“网格法律服务驿站”“网格法学堂”等普法工作站。网格法律服务驿站旨在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也可以为弱势体进行网格
高考密码回入口巡回法庭专业法律辩护。“网格法学堂”定期举办法律讲座,组织辖区居民参与网格巡回法庭的庭审旁听活动,从源头改善法治观念。网格巡回法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推动社区法治教育不断深入和创新,组织辖区居民、学生进行庭审“模拟”,法庭法官定期为网格法学堂授课等,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雨花台区永安社区探索形成“党员+网格员+乡贤”工作模式,针对社区治理需求和居民法律诉求,每月为社区党员举行普法讲座,设置“以案释法”普法视频放映室,结合政法网格员“三官一律”工作,大力推行网格议事、乡风评议、网格示范户等自治、评选机制,增强自身建设及道德激励约束,引导居民向上向善。
(五)下沉资源延伸职能,创新“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路径
雨花台区探索“网格+警格”的合作机制,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向辖区11个派出所和警务站派驻公调对接调解员,将公安机关警情播报、预警提示、防范宣传等工作内容嵌入网格,依托网格工作站、交通安全劝导站、警民联系台,加大禁毒宣传、反宣传、消防安全及电信、扫黑除恶、等宣传力度,打造共通共融、闭合稳定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出楼栋”。
雨花台区板桥人民法庭将诉讼服务、审判工作搬进社区,建立了孙家社区网格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依托社区网格实现线上隐患排查和线下跟踪落实,为司法职能的落地提供平台支持。网格化服务管理中
心是网格化治理的“大脑”,巡回法庭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入调查案件事实和背景,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互联,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全范围监控无死角、监管无盲区、大数据优势等现代化手段,便于案件
事实和背景的调查。网格巡回法庭在保证法院中立性的前提下,建立由法官助理主持,网格员协同参与的诉前调解机制,助力柔和化解网格简易纠纷。与此同时,网格巡回法庭在孙家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促进法庭与网格化社区治理平台的有效对接,为网格内纠纷的化解提供常态化司法服务保障。
(六)互联互通多元解纷,整合“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资源
自考报名网站一是属地多元解纷。雨花台区永安社区探索形成“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依托网格员、乡村贤达、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巡回法庭等社会资源进行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首先由社区网格员主动发现矛盾并了解情况,初步化解;若不成功,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乡村贤达进行化解;亦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网格员将纠纷线上登记至网格巡回法庭,网格巡回法庭线下由法官助理、网格员协同调解或进行模拟法庭开庭审理,逐步钝化双方矛盾直至化解双方纠纷;对于有些确需通过法院审理才能解决的纠纷,安排在网格巡回法庭开庭审理。
二是条口多元解纷。雨花台区司法局通过“网格+人民调解”开启多元化解纠纷模式。依托人民调解平台,区司法局通过与各部门对接,形成了策力的纠纷化解模式。在司法局的统筹协调下,形成了
公安局向街道社区派驻公调对接调解员,区信访局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区法院设立驻区法院非诉分中心,人社局进一步完善劳资纠纷机制,妇联推进社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卫计委打造区医患纠纷调节机制,交警八大队设置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区检察院创新轻微刑事和解模式等多种解纷渠道。2019年会同司法局、信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多部门联动协调解纷,雨花台区成功解决了一系列复杂的案件,荣获了南京市司法局年度十大优秀案例。
二、雨花台区“网格+诉源治理”机制探索之困
雨花台区在“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中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取得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但同时,我们也在调研中发现了一些在机制探索和实践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必须以此作为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的着力点。
(一)前瞻意识不足,主动作为观念缺乏
“网格+诉源治理”机制的建立是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合作共赢。但调研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属地主体还是行业条口主体,均不同程度上存在前瞻意识不
足,主动作为观念缺乏,被动作为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属地主体存在不急需不应对,不必须不作为的情况,行业条口出现职能部门下沉不主动、联动不积极的情况。社会资源也对“网格+诉源治理”机制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知,导致社会资源参与度不够。
(二)点状散发试点,顶层设计有待完备
在省市相关文件指导下,雨花台区的网格治理平台已经基本搭建完成,并且进入了省市区街社多级联动的网格治理一体化平台,诉源治理工作也有相应的体制机制建设和实施方案。但具体到将诉源治理和网格化治理相结合的机制建设方面,尚未出现系统的顶层设计方案,形成完备的机制架构和强劲的联动合力有一定难度。
(三)初探初试初行,机制建设尚不完善
首先,区内“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创新仅限于初期探索,距离完善的治理机制建设还有一定距离。其次,在“网格+诉源治理”的综合协调机制建设方面,还不能实现连点成线、连线成面、连面成体的机制系统。再次,“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规范还未建立,总体目标、职能架构、管理规范尚不清晰。
阜新人才市场最新招聘信息网(四)机制壁垒尚存,资源调动力度欠缺
受缺乏规范统一的行政资源调配指导,现有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利于调动人员参与网格治理积极性,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观念不先进等影响,“网格+诉源治理”机制的资源调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需进一步加强机制运行的开放性和包容度,发挥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基层社会治理队伍专业素养不高,人才梯队尚需打造
目前的“网格+诉源治理”机制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首先,职能部门人员构成比较多元,骨干人才偏少,社区的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足。其次,社区专职网格员队伍需进一步扩大,整体能力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化人才梯队需进一步打造。再次,社区众参与程度偏低,一部分觉悟高、学历高、水平高、能力强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战士“五老”人员没有真正被发掘、利用起来。
三、雨花台区“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路径思考
“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不是单个机制的建设,而是一个涉及到多个治理主体、多个治理阶段、多个治理领域的系统的治理体系建设。
(一)推进“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布局,理顺关系定位
“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是发挥党委政府的引领协调作用,联动多元主体,统筹多方资源,在街道社区搭建网格治理平台,以政法系统为核心的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融入改革,下沉街道社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过程。推进“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布局,要从逻辑上寻诉源治理和网格化治理的契合点,整合诉源治理在网格中的治理资源、划分治理范畴、理清治理职责、细化治理机制、活化治理方式,把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布局需考虑参与主体和介入过程两个维度。一是理顺主体间的协同关系,包括网格与上级党委、政府之间的纵向协同,网格与上级党委、政
府工作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以及网格与社会之间的内外协同,网格的角定位只是提供平台和信息,而非决策或履行业务职能。二是构建一个连续的、前后衔接的治理过程,将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等诉源治理行为嵌入网格化治理格局,加强不同治理环节和治理行为之间的无缝衔接和职能部门、行业条口、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线上信息共享和线下实地解纷的联动,进而真正的实现诉源治理的全员全程参与。
(二)完善“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系统,形成工作闭环
一是完善“网格+源头预防”机制。源头预防为先主要以通过普法教育实现居民法律素养的提升,通过社区治理实现居民和谐相处为目标。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有效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发挥“三官两师工作站”“网格民情坊”等网格信息收集平台和法治平台的功能,常态化跟踪关注民情民意,收集居民涉法信息,了解居民法律诉求并及时介入;定期定点开展普法宣传、普法教育、法律咨询、审判观摩等普法活动,增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居民守法自觉。
二是完善“网格+非诉挺前”机制。非诉机制挺前主要以通过矛盾化解、多元解纷等方式,将居民矛盾和法律诉求解决在诉讼之前为目标。在社区网格平台,通过发挥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心理咨询师、法学会会员“三官两师一律一员”的法律专业性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下沉诉调对接资源,实现非诉挺前的目标。利用“网格法庭诉调对接平台”,网格员线上登记,法庭线下立案,引导社区居民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
考研六级要求多少分调解主体融入基层网格化多元解纷模式、网格化家事调解机制,参与纠纷化解。
三是完善“网格+法院终裁”机制。法院裁判终局一方面强调案件繁简分流,将简单的案件通过网格法庭、流动法庭、模拟法庭等形式予以优质高效的化解,另一方面强调更好的发挥网格司法审判对居民涉诉行为的规范、指引、评价和引领的作用。可进一步发挥网格巡回法庭在网格中的作用,更好的推进法院审判职能的拓展延伸,发挥模拟法庭定纷止争的作用和司法公开的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网格法庭庭审旁听,组织居民进行庭审“模拟”,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打破“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壁垒,充分调动资源
在“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过程中,需强调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多渠道发展,打破机制运行各主体之间的资源壁垒,建立以网格为平台的相互贯通、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诉源治理网络,满足社会主体日益多样化的矛盾化解需求。网格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可通过司法资源进网格,实现“网格+司法调解”;公安局、信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环保局、区街社机关等行政资源进网格,实现“网格+行政调解”;妇联、工会、工商联、公证处、涉医疗、涉金融等行业调解资源进网格,实现“网格+行业组织调解”,吸纳部分有能力、有意愿的社区居民在网格内发挥调解作用,实现“网格+人民调解”。网格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组织调解、人民调解等调解途径有效结合,打破“网格+诉源治理”机制之间的壁垒,最终实现“网格+诉源治理”机制的全面、系统建设。
(四)培养“网格+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人才,提升专业素质
“网格+诉源治理”人才队伍包含网格员、行业条口专业人员、居民众三大类,分别在网格化诉源治理的不同环节发挥不同作用。一是要充分发挥“网格学院”在网格治理队伍建设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通过加强专业性的培训与指导,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诊所式培训以及个别指导,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培养一批专兼职结合、老中青搭配的网格化诉源治理人员。另一方面加强对人才队伍的制度化建设,对人员选任、职责定位、管理考核、工作保障、教育培训等各方面进行细化、量化规定,保持人才队伍的规范性和积极性。
(责编:许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