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认定
 1、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试点省份自行组织。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中学(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共13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笔试、面试均合格之后便可领取考试合格证明,并在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