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
按照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9月1日,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必修课无补考记录,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不含素质拓展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含30%)。计算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时,课程重考成绩不计入。
(二)普通类专业学生,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四级水平(标准);体育、艺术类专业学生,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四级水平(标准);外语类专业学生,其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其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但同等条件下该考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四级成绩
(三)普通推免生中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其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可以放宽到本专业前40%以内(含40%),但必须满足本条第一款其他要求和第二款外语成绩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推荐条件:
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具体按《三峡大学推免生奖励成果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中“重要奖励成果”相关内容执行。
2.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