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书(通用15篇)
投资合作协议书
乙方(投款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基础上,乙方对甲方东葛路酒店项目(下称“项目”)提供项目资金,用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金额
本协议项目项下资金投资额为:大写:陆拾万元人民币(小写:600000元)。
第二条期限
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期限为:叁年,自本协议生效,款到达甲方新设帐户之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到期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延续本合同直至酒店物业到期,双方需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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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用途
本协议项目下资金款项用途如下:
一、用于甲方酒店经营的固定资产采购。
二、用于甲方酒店经营周转。
人民币接款帐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第四条浮动收益与固定回报收益的方式
自开业之日起(约x年11月15日开业),每月25日前结算上月收益,按该项目纯利润的40%进行结算收益,开业一个月后开始收益不足贰万肆千元的将按贰万肆千元保底结算,超出则按40%股份实际金额结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违反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逾期未支付保底收益超过30天的。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本项目资金。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干涉正常营业的.行为,私自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任何内容的。
(二)产生上述违约事件而导致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守约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1、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本付息,且又未就延长期限事宜与乙方达成新的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出资5%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期足额还本付息时,乙方有权就到期未支付总额,参照国内银行同期贷款协议条款按同期利息计加收复息的双倍金额。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友好协商同意后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任何修改和补充条约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协议以外的任何附加条款的增减均不影响其本条款的执行效率。本协议达到以下条件可以解除。
一、甲方连续陆个月没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双方可协商解除。
二、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均无意续签协议的。
第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协议书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2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量贩式KTV,并最终成立管理公司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投资地点位于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经营面积4000平方米,预计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甲方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5%;乙方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5%,总投资超过预计1000万元的,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按工程装修进度、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双方的出资应在20xx年月日或KTV正式开业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乙方向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房屋产权所有人、财产所有人支付的物资转让费、房屋租金和保证金,计入双方的共同投资。在该房屋物业租赁、转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乙方应保障该承受或承租物业的正常持续经营使用,甲方给予配合协助。
第五条经双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为共同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买卖合同、聘用合同等。
甲方或委托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自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指派1名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甲乙双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第七条双方确定每(月、星期、半月)或双方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在会议上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乙方有权对甲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其中甲方为元/月,出纳人员为元/月,劳动报酬列入投资成本费用。
第十条在KTV正式运营时,成立由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KTV的经营进行管理。所成立公司双方各占股份比例应与本协议出资比例相同,除经协商一致外不得更改出资比例。注册资金与实际资产价值或总投资金额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投资金额或实际资产价值为准。
甲乙双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一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第十五条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双方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资人注入资金。
因亏损就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元/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按预计投资额1000万元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本协议的附件,以证明双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3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整合双方资源,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甲方在本地及区域经济具有主导地位,为贯彻落实"保增长,促就业"的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本地主导产业升级,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创业投资发展方向,需要大力发展创投事业;乙方是一家专业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融资、改制服务,其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分析和判断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来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运行良好,已涉足国内多个产业领域的投资活动。乙方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资服务,包括弥补拟投资或已投资的中小企业在战略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为充分调动乙方的团队管理优势和在基金管理上的业务专长,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共同设立创投基金,促进本地或本区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参与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合伙企业")。除本协议约定之外,各合伙人之权利义务关系应遵从《合伙企业法》之规定。
2、甲方作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并利用其所掌控的优势社会资源,协助合伙企业寻优质的投资项目,并确保相关合法手续及事项经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妥善完成,并积极争取税收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