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5.31
【字 号】筑府发[2007]49号
【施行日期】2007.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筑府发(2007)4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文﹚》、《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经济市建设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第十交代表大会和中共贵阳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市作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类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市政府决定大力推进我市的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的意义
  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源节约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构建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无序混乱状态,有利于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资源节约国策的客
观要求,是加快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的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效扎实地将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设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构建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作为建设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有效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推进机制,加大政策导向力度,大力推进再生资源收体系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进步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以社区为载体,大力构建现代城市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使我市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努力推进社会进步。
  统筹兼顾、平稳过度原则。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的构建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必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按照《贵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规划》,在新旧回收网络体系交替过程中,要做到确保平稳过渡。
  再生资源收体系所需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的方式筹集。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构建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是以规范运作、保护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为出发点,通过构建由社区收网络、废旧物资集散交易市场和可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三个层次的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到2010年,使我市90%以上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的收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的可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废旧物资流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从而使再生资源收经营达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经营有序、方便众、利于治安,废旧物资流动规范有序、流向合法合理,有利于再生利用的要求,并逐步形成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加工利用的循环经济型生态发展模式。
  (二)具体目标
  以建立再生资源收站为支撑,以建设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废旧物资分拣场、加工园区为平台,逐步发展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产业,构建我市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的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具体目标任务是:
  1、按照我市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内有一定规模的社区和大专院校、机关、街道建设收站为主框架,配置流动收购车为补充,形成一个规范化的回收网络,逐步解决目前存在的经营不规范和不法商贩收购户乱收乱购、乱堆乱放、污染环境、影响治安等问题,营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和社会气氛。
  2、在花溪、小河、白云、乌当4区及城郊结合部建设2-4个规范化的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预留场地和小河区、白云区各建1个废旧物资分拣场、在贵阳市城郊结合部建设1个规模较大的旧货市场、在郊区适当地点规划建设加工园区。
  3、扶持和培育收和可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龙头企业。
  四、科学规划、积极推进
  (一)规划要求
  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经营有序、方便众、利于治安”的要求,建设再生资源收利用体系。收利用体系(收站(亭)、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废旧物资分拣场、加工园区)应当统一标识,做到整齐规范。
  1、社区收站(亭)主要在市内社区和居民区合理布点,在居民集中区域、大专院校和机关建立规范化的收亭;在较小的居民区建立制式遮挡收站;根据需要在居民分散的区域设置流动收购车。
  2、对企事业单位即非居民区再生资源的回收,采取回收企业定时、定点上门回收的方式,由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按合同回收。
  3、规范废旧金属回收市场。由于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与社会公共设施安全密切相关,要制定相关规范,选择有一定规模和资信、经营规范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进行回收,积极探索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的最佳模式。
  4、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建在两城区之外,旧货市场建在城郊结合部,废金属集散中心应建在
两城区以外或远离居民区的区域,以不影响市容和有效保护环境为前提。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既有效地解决废旧物资对城市的污染问题,又有利于对废旧物资的集中收售和加工利用。对物资回收行业原有的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和废金属集散中心,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功能,并在条件成熟时将其逐步纳入收利用体系建设序列。
  ﹙二﹚管理要求
  1、统一标识:
贵阳市人民政府网  贵阳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牵头做好行业自律工作,对加入收利用体系的收站(亭)、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旧货市场)、废旧物资分拣场做到统一标识,整齐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