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
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推荐对象为2002年度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一般应在第一层次培养人员中推选,特别优秀的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也可作为推荐对象。“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以及已获得过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申报对象。
重点资助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有能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序列或在某个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进展的较大发展潜力。浙江省人才网
(三)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后,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要成员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和国家级重要工程项目中取得重
大科技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基金项目资助者。
(四)正在进行(或已进入程序将进行)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并能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和国家级重要工程项目的实际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