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服务基层“三支一扶”就业政策
1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
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及就业推荐(川人发【200615号)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优惠政策,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加大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按有关文件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
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享受各级对到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报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总成绩加1分,最高加5分,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从2008年起,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逐步实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应按有关规定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考录比例专门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以后逐年提高比例。服务期满后,特别优秀的可参加当年选调生选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参加“天使计划”高校毕业生工作满2年)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特岗教师就业待遇
(文件引用)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 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 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我县“三支一扶”计划目前现状:
我县现有三支一扶在岗人员3名,均是2010年由省人社厅统一招募分配的,除2009年一名于去年自动离岗经外,2010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7名已经通过县内各次招考分批次解决在县内的事业单位(主要岗位是教育、卫生、)。
从市内各县横向比较,我县的服务基层人员类别和个数都是最少的,其他县均有1030个不等,类别除开“三支一扶”还包括“西部志愿者”等
20103月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我县给市人社局上报当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计划内容只有5名扶贫岗位(均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资料已经存档),全市各县招募计划信息集中后,由市人社局统一上报省人社厅。20105月,在省人社厅发布的全省 “三支
一扶”招募公告上,我县5个扶贫名额仅为三支一扶河南给不给编制3个,全省共计1000人左右,经省市人社部门组织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我们县只组织了面试,体检,于728签署协议,9月到岗,服务期限2年。
目前,省市各类人事考试的模式都是省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公示笔试成绩,各县人社局只负责面试,体检,签署合同,岗前培训等。
2011年绵阳市人社局关于乡镇事业单位从全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安排:
今年7月,市人社局发文《2011年绵阳市人社局关于乡镇事业单位从全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文件安排,各县都要为本县内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提供等额定向招聘岗位。
在经编办、农业局核实编制空缺,并同意定向招聘前提下,人社局上报了《招聘计划岗位表》(),全市各县提供的岗位共有20多个,且要求各考生不能交叉报考,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和考试中心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