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沂市委员会、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08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中共临沂市委员会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沂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发〔2019〕45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11号)精神,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奏响新时代爱国主义最强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大临沂人才网  一、坚持爱国主义教育重点体与社会各界普及相结合
  1.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中国特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理论学习,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党校或学校,作党史国史地方史、国情省情市情或形势政策报告不少于1次。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定理想信念、涵养为政之德,做爱国主义的坚定弘扬者和实践者。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项目中开设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研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院、市社科联,各县区党委、政府)
  2.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青少年课堂教学。以“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基因”为主题,修订德育课堂一体化爱国主义教育评价内容,启动涵盖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等学科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课堂评选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鼓励开发微课、微视频等教育资源,创作体现爱国主义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作品等,进一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组织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3.发挥学校思政课立德树人关键作用。深入实施课程体系拓展、教师培优育强、教学提质创优、教研科研助力、实践赋能增效、学院强基固本“六大行动”,扎实组织同城优秀师资集体备课、专题授课,打造一批“金课”。开齐开全开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用好《沂蒙精神中小学生读本》,积极向省推荐一批优秀团队、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4.强化青少年实践活动培育功能。构建经常性爱国主义教育机制,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大
中小学的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之中。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班会队会等,依托全市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活动场所,扎实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和祖国共成长”等研学实践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军事训练、冬夏令营,以及创新创业和公益志愿活动中突出爱国主义主题,密切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的联系,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5.引导社会各界弘扬爱国精神。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增进和凝聚政治共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推动知识分子“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常态化,健全专家人才研修培训、服务基层机制,深入到脱贫攻坚一线、经济薄弱地区调研考察、咨询服务。深化祖国统一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众的爱国主义教育,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文化为纽带、乡情为根基举办恳亲联谊等交流活动,凝聚海外侨胞爱国友好力量,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载体
  6.发挥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平台阵地作用。坚持基地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规范提升行动,新建沂蒙抗战陈列馆,改造提升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平邑县苏家崮抗日烈士陵园等,不断丰富展陈内容、改进展陈方式,探索应用数字化展示手段,打造融声音、图像、文字、视频、动画为一体的爱国主义网上展馆,增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贯彻落实《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加强革命遗址、烈士陵园和其他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场所建设,定期评选市级国防教育基地。发挥好党性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等的作用,加快市党史馆、方志馆融合建设,充实馆藏资源,优化馆藏结构。探索设立依托自然人文景观、重大建设工程、科学工程等建设展现新时代风采的主题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临沂军分区、市委党史研究院、市社科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7.发挥仪式礼仪的教育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推动升国旗、唱国歌仪式礼仪制度化。市、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规范悬挂国旗。加大宪法宣誓、入党入团入队仪式落实力度,通过公开宣
誓、重温誓词等形式,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8.挖掘重大活动蕴含的教育资源。依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或纪念活动,开展众性主题教育。抓住国庆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使国庆黄金周成为爱国活动周。充分运用“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以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引导人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缅怀先烈、面向未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9.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大力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富有价值内涵的民俗文化活动。结合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开展充满家国情怀、具有沂蒙
特点、彰显时代特的庆祝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坚持热在基层,热在众,结合人们的生产生活,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之中,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广泛开展百姓宣讲、文艺演出、广场舞、邻居节等众性实践活动,引导人们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发挥临沂传统文化和红文化丰厚优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10.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孝文化、书法文化、兵学文化、荀子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系统梳理我市文物古迹、特村落、工农业遗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明确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总体空间格局,推进建设以穆陵关齐长城文化核心展示园为中心的齐长城文化综合展示体验区。办好“书圣故里·魅力临沂”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旅游节、荀子文化节等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院、市社科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11.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把沂蒙精神全面融入党的建设,围绕“深化研究、深化宣传、深化
践行、深化融合”,完善弘扬沂蒙精神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设沂蒙红文化传承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整体推进百年临沂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临沂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革命旧址保护展示示范工程、沂蒙革命主题文物展览精品工程和沂蒙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做好沂蒙精神史料抢救性挖掘、系统性编纂工作,推进沂蒙红堡垒村连片保护工作,在全市推出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红堡垒村。建设“大众日报在沂蒙”红教育基地,筹建红电影博物馆、中国工会发展博物馆。依托在北京、上海等地开设的沂蒙精神展馆,广泛开展主题展览、红教育、文化交流等活动。在临沂籍大学生中扎实开展“传承红基因、践行沂蒙精神、讲好沂蒙故事”活动。积极参加“红动齐鲁”山东省红故事讲解大赛和红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推进沂蒙精神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和军营“六进”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院、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沂蒙精神研究中心)
  12.规范发展红旅游。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红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发挥红文化这一突出政治优势,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旅游资源中蕴含的爱国主义内容,防止过度商业行为和破坏性开发。完善提升“红沂蒙”智慧运营平台,策划沂蒙党性教育精品线路,推出重走沂蒙山、跟着歌声游沂蒙、沂蒙重大战役军事游、沂蒙乡情、沂蒙山
上好风光等重点线路,力争打造国家5A级红旅游景区。推动红旅游内涵式发展,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和历史标准,强化对讲解员、导游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加强对讲解词、旅游项目等的规范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