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刑诉司考题5篇
第一篇:2013年刑诉司考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单项选择题22-42题真题解析
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答案】: D
【考点及易混点】:刑事诉讼的目的:实体真实主义与正当程序主义
【专家解析】:该题目出得较偏,而且涉及到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的问题,因此需要一定的刑诉法理论功底,而且该题目也非常不好猜,学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背景知识。实话实说,我在冲刺班上没有押到这样类型的题目,但是我曾经强调过,刑事诉讼法考察理论型的题目主要集
中在“三大本”的第一章刑事诉讼法的概述和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证据章节和审判概述章节,而且考察的内容基本上是书中的原话,如果考生考前看一下三大本中的相关内容,还是能到头绪。本题涉及的知识点在2013年三大本第二卷第272——273页。其中讲到“实体真实主义可以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传统的实体真实主义仅指前者,认为凡是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加以处罚;为不使一个犯罪人脱逃,刑事诉讼程序以发现真相为要。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将发现真实与保障无辜相联系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辜者的意思,而不单纯是无遗漏的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故本体选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答案】: B
【考点及易混点】:刑事诉讼的构造
【专家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在2013年三大本第二卷第275页,“当事人主义将开始和
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
序上保障人权的目的。”故本题选B。另外,在三大本第二卷第423页:《刑事审判的模式》
一、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中也有论述。
24.赵某因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答案】: B
【考点及易混点】:死刑的执行法院
【专家解析】:本题我在考前冲刺班上讲过,听过课的学生应该不会做错。一般而言,死刑 的执行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但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核准
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故本题选B。
【模拟冲刺题链接】模拟冲刺题单项选择题
38、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的死刑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执行
司法考试三大本B.执行死刑前,罪犯申请会见近亲属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C.王某由法院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
D.死刑应当采用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
【答案】B 【考点】死刑的执行
【解析】
A错误
《高法解释》第417条: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B错误。应是“第一审法院”。
B正确
《高法解释》第423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正确。
C错误
《刑诉法》252条第3款,“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D错误
《刑诉法》252条第2款: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选项D说法错误,应当是“裁定”。
25.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答案】: D
【考点及易混点】:审查起诉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专家解析】:本体考察审查起诉中特殊情况的处理,直接考察的是法条,在我的刑诉法第一轮讲义中有明确的重点提示。考点来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简称《高检规则》)384条:“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故选D。
26.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答案】:A
【考点及易混点】:人民陪审员
【专家解析】:本题出题较偏。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故B错。只有部分案件的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且仅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一方,与被害人无关。故D错。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由其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想基层人民法院推荐,不是从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故C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