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业经营者人才公司人才推荐协议书委托方:(以下简称
受托方:合肥企业经营者人才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人才,应向乙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等材料。本次委托招聘岗位:财务总监、营销总监、生产总监。
二、乙方应在协议签定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候选人推荐材料。
三、甲乙双方对被荐者情况保密,甲方可调阅被荐者材料,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被荐者进行调查。合肥考试人才网登录
四、乙方征得甲方和候选人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并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录用权属甲方。
五、甲方确定录用人选后,乙方协助办理被录用者的有关聘用、调动等手续。
六、被荐者的档案可根据单位或本人要求保留在甲方或乙方。
七、费用结算:
乙方收取本次推荐服务费为人才年薪的15%(年薪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它各类工资、年度奖金等)。费用分二次付清其中: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即应支付乙方工作佣金为推荐服务费的三分之一(此费用不退还);被荐人才到岗七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推荐服务费的余额。
八、乙方推荐给甲方的所有人选,在一年之内甲方如任用,均须支付推荐服务费即人才年薪的15%给乙方。
九、本次推荐服务期限为一个月,自人才试用上岗之日起计算。被推荐人员上岗一个月内被辞退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将在一周内重新推荐合适人选。如推荐再未成功,乙方将退还推荐服务费的三分之二给甲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合肥企业经营者人才公司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