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2023年)
20235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近2万字,正文共九大章节,非常详尽的说明了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的原则、规范、流程和方法,具有非常强的实操性和落地性。
附:《指引》全文
事业管理岗9级升为8级的条件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适应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旨在为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提供可借鉴参考的原则、规范、流程和方法。
第三条企业内部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薪酬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政府宏观指导调控要求,实现企业薪酬策略、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市场薪酬价位相适应,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按劳分配在收入分配中的主体地位,实行多劳多得。探索多种分配方式,创新薪酬分配办法,推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通过多种分配形式参与分配。
(三)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建立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分配机制,实行业绩与薪酬市场双对标,进一步破除平均主义。统筹处理好企业内部分配关系,调节不合理过高收入,稳步提高基层职工薪酬水平。
(四)坚持分类差异化分配导向。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以及国有资产产权隶属关系,实行分类管理,体现不同岗位要素差别,反映职工能力高低和贡献大小,建立有高有低、能升能降的分类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
第四条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内部薪酬分配制度体系,完善薪酬分配管理机构设置、岗位评价和职级评定、绩效管理、内部工资总额分配、薪酬策略和水平、薪酬结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以及薪酬调整等制度机制。具体包括:
(一)薪酬分配管理机构设置。企业依法依规设立内部薪酬分配管理机构,科学确定机构职责,充分发挥各个机构在薪酬分配管理中的作用。
(二)岗位评价和职级评定。结合企业实际,对企业岗位进行分类,开展岗位价值评估,建立科学的职级体系,为内部薪酬分配管理奠定基础。
(三)绩效管理。建立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薪酬与考核结果强挂钩,实现薪酬按业绩贡献分配。
(四)内部工资总额分配。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按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内部不同子企业和机构特点,科学做好内部工资总额分配。
(五)薪酬策略和水平。建立企业薪酬水平市场调研对标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科学确定薪酬策略和水平,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功能定位相符合、与市场薪酬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
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
(六)薪酬结构。企业科学设置薪酬结构,可分为当期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当期薪酬一般由岗位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单元组成,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形式。
(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形式,科学制定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
(八)薪酬调整。企业定期对薪酬策略和水平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重点对薪酬水平进行调整,保持企业薪酬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
第二章薪酬分配管理机构第五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管理机构,规范薪酬分配管理权责,明确企业党委(党组)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薪酬管理职责,并配备专业的薪酬分配管理人员,提升薪酬分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第六条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按照规定对薪酬分配管理制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公司董监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年度职工薪酬分配方案、中
长期激励方案、薪酬管理机构设置等重大薪酬分配事项履行前置研究讨论职责。
第七条股东会依法依规决定公司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其他重大分配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制订企业薪酬分配管理制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中长期激励方案,决定企业内部薪酬管理机构设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执行股东会有关薪酬分配的决议。
董事会一般设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负责薪酬分配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并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设立监事会的,监事会对股东会有关薪酬分配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分配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条企业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薪酬分配决议,组织拟订公司内部薪酬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内部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年度职工薪酬分配方案等,组织开展企业内部薪酬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对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管理办法以及有关重大薪酬分配事项进行审议讨论,代表职工依法依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充分保证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承担薪酬分配管理日常工作,负责薪酬分配相关制度、方案起草,以及岗位管理、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和执行、绩效考核、薪酬水平确定和调整测算、薪酬发放等其他日常薪酬分配管理等工作。
企业财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薪酬分配管理工作。
第三章岗位和绩效管理
第一节岗位管理
第十三条按照精简高效、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原则,优化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明确部门职责和定员。完善企业市场化用工机制,依法建立公开招聘、内部竞聘、末位调整、不胜任依法退出等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工管理机制。
持续深化企业总部“去机关化”,结合企业实际,实行“事业部制”“责任中心制”等大部门制或扁平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第十四条依托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框架,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和职责不同,科学划分企业内部岗位序列。一般从事同类工作,需要类似知识、技能和素质等要求的岗位纳入同一序列。
岗位序列一般分为管理、专业等序列,也可分为管理、技术技能、营销,或管理、技术、技能、营销等序列,结合企业实际还可划分更细的序列。
参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结合企业实际,可将岗位序列进一步细化为岗位中类,规模较大或管理精细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可将岗位中类再细分为岗位小类。
第十五条岗位确定后,企业可从岗位职责、工作量、层级隶属、工作权限、考核指标、任职资格条件等维度开展岗位分析工作,编制岗位说明书。
第十六条采取科学的岗位评估方法,对不同岗位在企业中的工作责任、创新要求、工作强度、工作条件、市场稀缺程度等进行评价,确定各个岗位在企业中的相对价值,形成岗位等级同一岗位序列或不同岗位序列中价值度相近的岗位归为同一个岗位等级。
岗位评估方法包括简单排序法、配对对比法、因素比较法和要素计分法等方式。简单排序法、配对对比法、因素比较法主要适用于工作性质单一、岗位较少的企业,要素计分法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大、组织结构复杂的企业。
第十七条简单排序法是将企业全部岗位视为一个系列,根据各个岗位对组织的贡献度和作用度不同,对岗位次序进行排列的一种方法。
配对对比法是通过将每两个岗位列为一组,逐一对比分析打分,然后将每个岗位每次对比的结果加总,从而对岗位进行排列的方法。
因素比较法是选择本企业中一个或少量具有代表性且在市场上价值度相对明确稳定的岗位作为标杆岗位,然后对标杆岗位名个影响因素进行价值排序或评价,其他岗位逐一与标杆岗位因素进行对比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
要素计分法是根据预先规定的衡量要素,由企业组成专业能力评价委员会或评价小组对岗位的主要影响因素逐一进行评比估量,由此加总得出各个岗位分值的方法。
第十八条岗位等级确定后,根据企业发展战略、人才发展需求等开展基于能力的职位等级评
定,设置职位等级,形成职位体系。
第十九条职位等级设置主要考虑企业发展阶段、规模、职工素质结构等因素。初创期或规模较小的企业每个岗位序列一般可划分3-5级,发展成熟或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划分5-7级或更多。
第二十条职位等级确定后,科学界定各层级职位的能力素质(任职资格)要求,一般包括知识标准、行为标准、能力标准、经验标准,作为职工定级定薪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