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办法
为建立一支适应学校发展的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建立科学设岗、按需聘任、有序晋级、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以岗定薪、优绩优酬,把个人能力、岗位职责和所得报酬有机结合,建立具有长效激励机制的职员制度和异岗衔接的薪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不等同于实施的职员制职级),本校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另列,下同)职员晋升分为正处级、副处级、处级助理级、正科级、副科级和管理十级职员等6级,并享受对应的薪酬标准。
―、适用范围
1.受聘在学校政管理岗工作的副处级职务或副处级职员及以下管理人员,不含年薪制和退休返聘人员。
2.根据《XX学院薪酬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所属范围内职员根据岗位情况,依据所聘岗位,薪酬标准分为一级至十一级,共11个等级。
二、职员晋升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和理论水平,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熟悉本职工作的职责范围、任务和特点,熟练掌握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具有指导低一级职员工作的综合能力。
3.为人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身心健康。
4.遵守守法,能严格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职员晋升申报具体条件
职员晋升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一)晋升正处级职员条件(管理岗一级•三级)
1.受聘副处级实职8年或副处级职员12年及以上可申报;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3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可视同年度考核优秀。
(二)晋升副处级职员条件(管理岗三级-五级)
1.受聘处级助理级实职4年或处级助理级职员6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可申报;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奖励可视同年度考核优秀。
(三)晋升处级助理级职员条件(管理岗五级-七级)
1.受聘正科级实职4年或正科级职员6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可申报;
2.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可视同年度考核优秀;
3.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级职称(或专职辅导员职级相应中级岗位)转至管理岗位人员,须任满现职1年后申报,原受聘年限可合并计算。
(四)晋升正科级职员条件(管理岗七级•八级)
1.受聘副科级实职3年或副科级职员5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可申报;
2.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可视同年度考核优秀;
3.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级职称(或专职辅导员职级相应中级岗位)转至管理岗位人员,须任满现职1年后申报,原受聘年限可合并计算。
(五)晋升副科级职员条件(管理岗八级•九级)
1.研究生受聘管理岗十级2年或本科生受聘管理岗5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可申报;
2.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可视同年度考核优秀;
3.教师、专职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等同于管
理十级薪资的,转至管理岗位人员,在原工作岗位工作校龄在三年以上的,需在管理岗位工作满一年,方有资格晋升为管理岗九级;不足三年的,需在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方有资格晋升为九级;引进时有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人员视前段经历与现职工作关联性另议。
事业管理岗9级升为8级的条件
(六)晋升管理十级职员条件(管理岗十级)
1.受聘管理岗十一级2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可申报;
2.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获得校及以上奖励可视同年度考核优秀。
四、职员晋升申报破格条件
获省部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或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可直接破格申报上一级职员(学
校将根据其所获荣誉或贡献的实际情况进行鉴定)。
五、评聘组织
学校成立职员职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职员职级晋升的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职员职级晋升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六、晋升与聘用程序
1.本人申请。每年十二月,申请人填写《XX学院管理岗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提供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与初审。所在单位审核相关支撑材料,初审、评议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