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
作者:余跃跃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年第10
        摘要: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改革 岗位设置
        1 事业单位岗位分类及职能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1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到办事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到十级职员岗位。
        1.2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三级)。
        1.3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分别与现有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相对应,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 事业单位岗位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2.1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2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2.3 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2.4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2.5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 岗位设置的实施
        岗位设置的实施将彻底打破传统观念中事业单位的铁饭碗,工资随岗定。
        医院等事业单位带有浓重行政意味的行政级别将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终身制身份将被打破。
        3.1 管理方式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
        今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将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与以往的职务终身制相比,新的制度要求按岗聘用,就是要实现按需设岗,即有什么岗位、按什么岗位条件和要求选什么样的人,体现了因事择人人岗相宜,彻底打破长期以来的论资排辈制度。
        3.2 取消现有的行政级别
        对应实行三类多级岗位最大变化是取消行政级别实行多级岗位,正处级、副处级医院院长,这样带有浓重行政意味的称谓将逐渐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岗位等级,如某副处级管理岗位上对应的是三级职员,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对应三级高级工等等。
        3.3 定薪标准工资今后随岗不随人
        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这为岗变薪变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规定,今后将实行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据了解,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要按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逐年逐步到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对岗位急需且确有真才实学、符合破格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4 在此次岗位设置中的特别要求
        4.1 不能双肩挑,目前,在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由于其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对一些领导人员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因而产生了身在管
理岗位、仍然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的双肩挑现象。按照规定,今后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4.2 对于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的设置和岗位聘用要求,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所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主要用于培养、引进国家级和省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属事业单位和区(县)属事业单位中确需设置二级岗位的,须按规定经市人社局审核,报省有关部门核准。
事业管理岗9级升为8级的条件
        参考文献:
        [1]寇文誉.浅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2009.
        [2]内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