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备注: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职称证书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所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专业以认证书上所示为准;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8时起至2023年7月31日17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经信局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后一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3.面试
山东省2023事业编制考试时间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