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6.30
【字 号】市政办函〔2021〕95号
【施行日期】2021.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30日
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助推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有效需求带动供给升级和产业发展,以有效供给加速市场应用和建筑品质提升,积极
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促进我市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工业化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探索出一条建筑品质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装配式建筑发展之路,打造门类齐全、布局科学、供需平衡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并在推动西北地区装配式建筑共同发展进程中发挥重要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
  (二)阶段目标
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推广发展期(2021—2022年)。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动项目示范引导,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骨干企业、技术力量雄厚的产业基地。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培养专业化队伍,打造一批高质量样板工程,初步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
筑比例不低于30%。
  普及应用期(2023—2024年)。持续完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骨干企业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地的技术管理水平和产能稳步提升,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及产业工人规模和能力有效提升,相关企业协同发展,基本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逐步推广应用,信息化和智能建造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建筑品质、工程质量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5%。
  高质量发展期(2025年)。传统建筑企业转型成效明显,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有效运行。一批高素质综合型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培养成熟,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推动产学研用同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迅速提升,在全省乃至西北地区起到重要引领与示范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
  三、实施区域和项目范围
  (一)实施区域
  城六区、各开发区以及国家、省、市绿生态城区内民用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
  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鄠邑区等积极推进区域内民用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21—2022年不低于30%、2023—2024年不低于40%、2025年不低于50%。
  周至县、蓝田县等鼓励推进区域内民用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21—2022年不低于15%、2023—2024年不低于20%、2025年不低于30%。
  (二)实施重点项目
  政府投资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区内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
  (三)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范围
  综合考虑我市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原则和实际现状,以下情况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
  1.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建筑;
  3.建设项目中独立设置的构筑物、垃圾房、门卫房、售楼处、设备用房、幼儿园等附属配套建筑;
  4.确因技术条件受限或特殊用途需要,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认定不适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项目。
  四、装配率计算依据及要求
  装配率计算方法参照陕西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61/T168)执行。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设项目,现阶段装配率不低于30%,且主体结构得分不得低于15分,围护墙和内隔墙得分不得低于5分;其中,本方案明确的重点项目装配率应达到35%以上。
  五、工作任务
  (一)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1.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结合西安地区区域特征和不同类型建筑特点,建立相对完善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体系。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体系,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
  2.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验收、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建立模数化、标准化设计理念,推动保障房、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的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体系,完善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准,编制标准图集、技术规程。
  3.部品部件技术应用体系。完善和应用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部件体系。发展和应用外围护系统、集成设备管线、室内装修等装配式建筑部品体系,推进部品通用化、集成化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广外围护系统的节能部品与装配式建筑一体化技术。
  (二)推进产业协同发展
  1.推进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优化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打造设计、生产、施工、安装、装修和运维等建筑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加快发展建筑设备制造、物流、绿建材、建筑机械、可再生能源等相关配套产业,打造专业化、集成化、具备产业链完整的建筑产业集。
  2.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快研究设计与生产制作、施工安装相互延伸的产业发展模式,提高建筑工业化项目的生产效率和工程质量。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采用设计、施工、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并逐步覆盖社会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