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1.09
【字 号】市政办发〔2021〕4号
【施行日期】2021.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9日
 
西安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26号)精神,
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深度融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协调、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西安市产业和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深化教育创新改革,加快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力争到2023年,培育13个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2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打造13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开设40个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建设75个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项目。到2025年,教育和产业统筹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产教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
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1.统筹推进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将产教融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贯穿到区域发展、产业规划、城镇化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等各个环节。抢抓
国家中心城市、关中平原城市、“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充分依托西安文化教育资源优势,将产教融合与构建“6+5+6+1”现代产业体系工作相结合,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