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师大委字〔2012〕44号
各党总支,各学院,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校机构设置的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对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如下:
一、党政机构(22个)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发展规划处、离退休工作处、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MPA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基建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实验室与
设备管理处、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
二、教学机构(28个)
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院)、书法学院、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东方语言与翻译学院、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信息技术与传播学院、印刷学院、管理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教师教育学院。
三、教辅科研机构(10个)
(一)教辅机构(5个)
图书馆、期刊中心、校医院、实验教学中心、网络信息中心。
(二)科研机构(5个)
运筹学研究所、孔子研究所、激光研究所、自动化研究所、语言文学研究所。
运筹学研究所、孔子研究所、激光研究所、自动化研究所、语言文学研究所及其他校设学术机构,科技产业集团总公司、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具体岗位设置方案,另文下达。
四、根据上级规定另设机构
纪委(监察处)、学校基层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按党内有关规
定设置。
工会(妇委会)、团委按有关章程设置。
日照人事编制信息网附属中小学由省编办单独批复设置。
杏坛学院建制予以保留。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党政机构及其岗位设置
2.曲阜师范大学教学、教学辅助、附属等机构及其岗位设置
中共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曲阜师范大学
2012年12月31日
附件1:
曲阜师范大学党政机构及其岗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