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新思考
邓晓强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  350000)
一、引言
截至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蔓延至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疫情不仅对全球造成了恐慌,也给世界经济的未来走向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20年全球经济可能会以-3%的速度负增长。”面对疫情的来袭,文化产业正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积极、稳妥地复工复产,在危机中寻求文化产业发展新思路,便成了学术界乃至各国政府众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现阶段,从我国情况来看,一方面由于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文化产业资源被迫搁置,影视制作和播出受限,文化产业中大部分门类受到重创,没有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另一方面,仍也不乏一些文创产品逆势而为,如网综、网剧、手游、短视频App等新型文娱产品异军突起,为老百姓提供了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并且得到广泛认可。可以看出,文化产业的个体化、分散式和跨时空的生产传播方式正逐步形成。同时,互联网的发展为文化产业带来了跨媒介式消费、跨领域式投资以及跨界型的业态正日益推到人们面前。因此,借此次新兴文娱产品不断涌现的趋势,为探求文化产业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新思路、发现新引擎。
二、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新思考
(一)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打造国家名片。
在全球化语境下,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空前紧密,彼此间的文化交流也日益频繁,而文化传播作为国际社会交流的重要媒介,俨然具有了广泛的国际意义。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拉斯韦尔,在1927年《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中对舆论管理的重要性和宣传的技巧进行了详细论证,开启了国家意识影响媒介和社会文化这一新篇章[1]。文化产业正是充当着这一传播媒介,作为经济、政治、社会的粘合剂,在国家竞争与城市发展中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文化产业横跨第二、三产业,是“后疫情时代”推动世界经济合作的重要动力。
现如今,国家文化软实力竞争迅速演变为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领域的国际竞争。文化是民族的血液和人民的精神家园,面对综合国力日益提升,如何将中国建设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新时代赋予每个中国公民的使命,就像鲁迅先生讲的:“不后于世界之潮流,不失去固有的血脉”。文化的孕育及传播离不开文化产业的支撑,文化产业若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扎根于本国土壤。挖掘本土题材,创造出一条适合自己本国文化的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中国精神”。就此次全球新冠疫情而言,我们通过网络电视、微博、短视频app等新媒介,了解到许多前线医务工组者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并通过这种方式,将中国的抗疫故事传播至世界各国和地区,进而增进各国彼此间的包容互信,携手共同抗击疫情。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决定性阶段。2020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文化产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因此,全面建成小康除了要衡量经济指标外,更应该思考如何构建文化指标,聚焦全面小康社会当中的文化建设问题。
(二)深化文化金融合作,为文化产业纾困。
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文化金融作为一种合作机制随已初步成形,但资本仍是文化产业最主要的的发展瓶颈,国家的大力扶持并未解决文化产业的资本需求缺口问题。究其原因,还是两者的基本商业逻辑存在差异,由于文化产业经济效益的不确定性,价值变现周期较长,而金融业往往要求其贷款方具有可抵押性资产。与此同时,我国总体上金融服务水平不高,金融机构缺乏对文化产业专业知识和运营模式的了解,对产业风险一知半解,这就导致金融业和文化产业很难保持长久有效的合作。
要想破除文化金融深度融合的壁垒,还须将视野拓宽至知识产权保护和互联网金融等相关领域。众所周知,文化市场繁荣的前提是要保障产品的知识产权,文创人才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则是文创意产业发展的灵魂,也是唯一可以保护文创产品价值不受侵犯法律凭证[2]。一旦碰上版权问题,倘若没有合理合法的有效解决途径,不仅会打击文创人才的积极性,更会桎梏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归根
结底,知识产权是依据科学地评估价值,形成定量、客观的货币价值标准[3]。我国的版权价值评估虽然在金融行业有所探索,但各个金融机构没有相互衔接,彼此评估体系不兼容,导致各自评估无法相互承认。因此,建立完善的价值价值评估体系和服务体系是文化金融合作创新的攻坚课题。
如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初见规模,国家也在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互联网金融业务融合发展,为文化消费提供了便利性。趁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态势,政府应加快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市场建设更多立足于文化产业的互联网金融合作平台,逐步建立一个规范、便利的金融服务市场。
(三)迎科技革命浪潮,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赋能
在产业融合大势下,科技与文化融合尤其彰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以互联网行业为例,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的总规模达到4338亿元。预计今年中国在线直播的用户数量将超过5亿,市场规模将突破9000亿元。CNNIC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截至3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4.23亿,较2018年底增长110.2%,占全国网民的46.8%。正是基于如此庞大的网络用户体,网络课堂成了学校传播知识的重要途径,网络营销新模式也因此而走红。最近网络上比较关注的明星直播带货,明星既能与自己的粉丝进行网络互动,还能以“种草经济”的营销模式推荐产品。相关问卷调研显示,30.1%的线上消费者有过线上定
(下转第441页)
摘    要:新冠疫情引发的全球经济冲击,对我国的文化产业来说,既是危机也是转型和崛起的机遇。反观文化产业,也是缓解当前经济危机重要手段和战略选择。本文从国家发展战略、金融支撑以及科技赋能产业发展三方面进行剖析,以期为文化产业在后疫情时期的发展提供新的方向。
关键词:后疫情时期;文化产业;国家战略;金融支撑;科技赋能
作者简介:邓晓强(1991-),男,汉族,湖北咸宁人,硕士研究生,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国别经济比较研究。
(上接第439页)
制购买旅游产品的经历,49.3%的线上消费者有增加文旅消费的意愿。可以看到,云直播带货、云智慧旅游、云看展等数字文化消费形式正受到极大的青睐,科技进步正在倒逼文化企业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以适应文化市场新局面。
中国疫情走向预测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高新科技正在大力推动文创产品的生产方式和大众文娱消费习惯。物联网、3D打印技术和5G 网络等新兴科技更加广泛地融入到产品的开发、制作和传播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场景化应用。因疫情影响居民外出,消费场景被迫转为线上,直接推动了非接触式消费的普及,大众更希望通过远程、快捷的人机交互式消费购买商品。科
技与文化的融合,不仅缩短了企业价值变现周期,缓解了企业现金流问题,同时也赋予了文化产品科技化和智能化的表达,以满足大众对文化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近十年,智能化、数字化手段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彰显,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我国文化产业也在加快转型升级。文化产业具有可复制性、可融合性、高附加值性,又恰逢赶上IP价值爆发,泛娱乐概念兴起,网文IP价值被不断挖掘,这使得数字化网络版权产业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数字化企业的价值意义也更加凸显[4]。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我国文化产业的平台化、智能化、个性化规划方案,制定发展目标和优选发展项目。依托相关国家政策,地方政府应大力挖掘当地文化资源,支持地方品牌项目建设,重点扶持文化产业朝阳项目,合理利用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同时依托新科技,搭建文化产业市场共享平台,促进形成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的格局。
三、结论
在全球化市场结构下,我国文化产业能否成为世界文化森林中的佼佼者,这取决于产业政策导向、金融定向支撑以及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可以说,在后疫情时期和新的历史定位背景下,这种“3+1”的发展模式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铸就了新的起点、新的目标与方向促进文化产业创意领域和商业领域的协同发展,继续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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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花建.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内涵、结构和战略重点[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2):9-16.
[4]范玉刚.新时代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问题与未来瞩望[J].中原文化研究,2019,7(01):69-76.
以上的用户、提供社交性功能、进而帮助人们建立起社会性网络的互联网应用平台。根据研究主题的不同,本研究将社交平台分为两大类:
(一)用户导向的社交平台分类方法
移动社交平台可以被定义为通过移动社交网连接两边或者两边以上的客户所形成的一种特有的平台。按照用户之间的社交关系,可将移动社交网交友模式分为熟人社交、陌生人社交、多维化社交三种。就移动社交网络平台用户之间的关系而言,互联网移动社交平台可以分为传统的移动社交应用和新型的移动社交应用。传统移动社交应用在类别上属于熟人社交,而新型移动社交应用则可以根据产品的定位和参与者目的被分类为更细化的类别:熟人社交、陌生人社交与多维化社交等。
根据使用场景、生活服务、娱乐互动等不同需求,调查者采用国内数据智能服务商Talkingdata的研究分类方法,将移动社交应用划分为不同细分领域,包括即使通讯、匿名类、社区类、娱乐类、微博/博客类、婚恋类、职场类等七大类,并指出移动社交应用的分类趋于人精细化和场景垂直化[2]。
(二)平台导向的社交平台分类方法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系列发布的“中国社交应用用户行为研究报告”,当前活跃的移动社交平台主要包括承担基本社交功能的即时通信工具、垂直细分的专业型社交平台和综合型社交平台[3]。
按照展示媒介的不同,社交平台主要包括社交网站与移动社交平台两类。就目前的社交平台使用情况而言,移动社交平台更具有深入调查和研究的价值。报告《中国移动社交发展研究》将移动社交网络分为四类,包括基于传统社交网站的移动社交网络、基于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移动社交网络、基于移动终端的移动社交网络和电信运营商自主开发设计的移动社交网络。其中第一类以人人网的手机版本为代表,第二类以、陌陌为代表,第三类以小米手机开发设计的“米聊”为代表,第四类以中国移动的飞信、139社区,以及中国联通的“新乐园”等为代表。
四、结论
互联网社交平台在概念的界定上存在多种定义方式。社交平台所依托的社交网络,或言之社会性网络,即“个人之见的关系网络”,是由多个社交主体(包括个人或组织)和联系这些主体的二元关系构成的。作为一个派生概念,社会性网络服务(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 SNS)旨在帮助人们建立社会性网络的互联网(Internet)应用服务,是“促进和支持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社交型服务,或提供这种服务的网站”。社会性网络服务还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允许用户构建公开或半公开身份,允许用户和其他用户产生联系,并且通过这些联系获得信息和资源的服务[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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