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职工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机关职工的管理,健全公务员队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和职员管理。
第三条 政府机关公务员和职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工作纪律,履行担保宪法和法律依法执行的职责。
第四条 政府机关应当依法实行选人用人制度,选拔、任用、奖惩和解聘职工。
第五条 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队伍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促进人才流动。
第六条 政府机关应当不断加强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方式,适应社会发展和政府改革的需要。
第二章 公务员选拔和任用
第七条 政府机关应当完善公务员的选拔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
第八条 公务员的选拔应当依法进行,重视能力和道德品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搞拉票贿选。
第九条 公务员的任用应当依法进行,不得搞腐败行为,制度化选拔和任用人才。
第十条 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的培训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十一条 政府机关应当对公务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实行奖惩和晋升。
第三章 公务员纪律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不得搞腐败行为。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廉洁奉公,不得搞拉帮结派,不得搞权交易。
公务员调任规定2021
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秉公执法,执行法律,严格遵守职责,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五条 公务员应当忠诚履行职责,不得搞脱产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第十六条 公务员应当加强自律,做到廉洁自律,不得搞铺张浪费。
第四章 公务员管理
第十七条 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第十八条 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的晋升机制,依据绩效考核和资历,进行晋升评定。
第十九条 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的奖惩制度,奖励优秀人才,惩罚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 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的培训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二十一条 政府机关应当实施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公务员解聘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解聘,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
第二十三条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可以解聘,程序合法,不得有人为和随意性。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政府机关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具体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政府机关应当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公务员工作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 政府机关应当依法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发展机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规定的具体事宜由政府机关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适时作出修订。
总结
政府机关职工管理制度的出台,是为了规范政府机关职工的行为,提高公务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政府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政府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做到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同时,政府机关应当加强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构建一个高效、廉洁、公正的公务员队伍。 Let 对政府机关进行监督,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