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5.06
【字 号】石集监管发〔2021〕19号
【施行日期】2021.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关于印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根据《石景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京石组发〔2021〕20号),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公务员的一贯表现,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根据《石景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京石组发〔2021〕20号),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以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以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人事权益科。
  二、指导思想
公务员调任规定202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
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紧密围绕集体经济系统重点中心任务,按照精致细致极致的标准,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做到导向正确、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分级分类、简便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