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
公务员调任规定2021∙【公布日期】2021.01.25
【字 号】铜府发〔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府发〔202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全市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诚信铜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失信惩戒,不断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政府机构信用档案,推动政务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更加完善,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显著减少,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队伍,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机构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考评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完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方评价监督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二)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政务信息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制定并公布政务信息公
开、查询服务规范,通过平台网站、移动终端等途径向社会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作出行政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公开,推动政务网上办事大厅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铜仁)实现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继续优化、调整、清理和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全市网上一次办好、现场一次办好、网上受理现场一次办好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让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进一步畅通办事渠道,为众提供便利,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四)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
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及全市干部理论知识考试范围,加强公务员法律和信用知识学习,提高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基本信息、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个人信用信息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将公务员严重失信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铜仁)。依法依规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重要依据。建立公务员录用、调任信用信息查询机制。通过省信息中心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查询系统对新录用公务员、拟调任公务员的社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查询结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予录用和调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五)加强政务诚信信息归集。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铜仁)建设,建立政府信用数据库,市县两级法院、纪委监委、督查督办部门及时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或未按公开承诺内容履职的行为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归集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铜仁),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及时归集报送本单位及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依
托信用中国(贵州铜仁)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政务失信信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纪委监委、市督查督办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六)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依法依规向社会做出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政府在债务风险防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恪守诚信,依法履约,为全社会作出表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督查督办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七)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廉政档案制度。严格把控采购资金落实情况,坚持采购资金落实后,再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采购信息公
告管理办法》要求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对采购人的信用监管,特别是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强化诚信履约。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八)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相关信息,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和失责倒查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强化政府和投资者的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优化信用环境,规范履约行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促使相关主体切实强化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大随意更改已签订的合同条款、拖欠或拒付款项等政府方典型失信行为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九)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要牵头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公共
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通过信用中国(贵州铜仁)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并将信用信息作为评标(评审)和监管的依据。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与贵州省信用联合奖惩平台、铜仁市联合奖惩云平台实时连接,对失信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行市场禁入。〔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