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引发的几点思考(大全五篇)
第一篇:公务员考试引发的几点思考
五种家庭不能考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引发的几点思考近些年来,公务员考试已成为可与高考比肩的最炙手可热的考试之一。对于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机关每年所组织的不同级别的公务员考试,无数考生趋之若鹜,其报考人数更是连续好几年持续攀升。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27日落下帷幕,据统计,共有133万人报考,最终参考人数约为97万人。今年国考虽然在报名人数和录取率上较去年双双下降,但总体上依然十分火爆,平均录取率54:1,最热职位的录取比例仍高达4124:1,相信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公考还会是相当多的人的“职业首选”。
根据往年情况来看,不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规模盛大,地方各级公务员考试也是异乎寻常的激烈,许多考生考完省级的考市县级的,考完市县级的考乡镇级的,考完一个地方的考其他地方的,层层考,重复考,考不上决不罢休。公务员考试已不可避免地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我认为公务员考试热有其内在的必然因素。某种角度上看,它折射出了当前某种普遍的社会心
态。具体来说,形成公务员考试热的原因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当前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每年都有数百万的社会人员迈入就业大军行列,在当前就业机会增长空间有限的前提下,全国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要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也越来越不容易。在这种情况下,报考公务员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许多就业人员的必然选择之一。第二,公务员职业本身具有一定的吸引力。相比较而言,公务员职业相对稳定,职业风险较小,具有较高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同时又具有完备的工资福利、退休养老等保障体系,还有房贴、交通补贴等这样那样的补助,个人待遇较好。第三,近年来,各级公务员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考录政策、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等全过程予以公开,并在制度上加以保障,其公开、公正性越来越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第四是部分考生存在认识上的偏差。由于公务员具有直接运用一定的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在社会阶层中处于强势地位,加上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在某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因此有的人认为公务员就是“当官儿”,就是高高在上的使唤者;也有的人认为公务员是一份清闲舒坦的职业,没有竞争压力,是一个永远在手的“铁饭碗”。以上认识上的偏差成为某些人报考公务员的直接动机。
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公务员考试如此之热,即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不利的一面。更多的人报考公务员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整体上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为建立精英型政府奠定人才基础。同时,客观上也起到了缓解就业压力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部分就业人员的心理恐慌,保证了社会稳定。也体现了人民大众对社会公平的认可,体现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但是如果公务员报考过热的话,便会带来某些不容忽视的弊端。首先,报考人数过多会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耗费。其次,随着报考人数越来越多,许多职位对学历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与社会争夺人才的现象。长此以往,各行业人才分布的均衡性就会受到影响,整个社会人才资源配置就会失调。最后,盲目考取公务员会导致个人专业才能得不到施展,进而影响一个人的长远发展。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应该正确理性地看待公务员考试,合理地选择就业方式。首先要打破“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官本位思想,树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就业观念。其次要结合自身专业和兴趣要求选择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就业道路,而不局限于公务员这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就业模式。最后,如果要报考公务员的话,应该理性思考,正确认识和分析自身的条件,结合自身专业和职业发展规划,为自己选择一个竞争合适、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公务员岗
位。
第二篇:公务员激励机制缺失的现实状况和引发的思考
公务员激励机制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是稳定公务员队伍、提高公务员素质、提升政府效能的迫切要求。1月1日起《公务员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法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公务员激励机制步入了法制化。尽管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
规体系,但随着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公务员的激励机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弊端,作为一名基层人事工作者,对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谈一下自己看法。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忽略不同层级公务员的基本需求
《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分为10个层级,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8个层级,级别越低,公务员的人数越多,反之越少,呈典型的“金字塔”结构。由于不同层级公务员在政治前途、社会地位、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发展空间不一样,各阶层公务员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尽管《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激励机制包括了考核、晋升、培训及工资福利等内容,但也只是从公务员的整体进行设计,对不同层级的公务员的基本需求存在一定缺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此类激励机制对公务员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激励作用。县处级以上的公务员基本上是“衣、食、住、行”不用愁,基本需求是个人政绩与政治前途;科级公务员“衣、食”一般有保障,可“住、行”是个难题,还要关注个人的前途;而普通公务员,除了要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外,还要整天为自己和家人的衣、食、住、行操心,显然处于最底层的普通公务员的个人需求只是满足于个人的基本需求和想法提高生活质量上,与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基本需求显然是截然不同的。
(二)忽略物质激励的积极作用
我国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普遍特点是:重精神奖励、轻物质奖励,很多地方和单位奖励先进的办法都是用奖牌、奖状、证书之类的精神奖励,很少有物质奖励。总给人一种物质奖励好像
就是低级、庸俗的行为,其实不然,人首先要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其次才能进行必要的高层次精神需求。最近几年,有的地方想用物质奖励,且不说政策规定不能太高,就是地方财政吃紧也是一大障碍。就新密市而言,自1月份以来,规范了公务员工资收入,清理整顿了机关津贴、补贴、奖金等各项分配。新的工资分配制度按照职务的高低和工作年限来发放,再统一加上生活补贴和职务补贴缩小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使公务员的收入公开化、透明化。但是,这次调整主要以职务级别定收入,级别越高者收入也相应提高。分配缺乏弹性,削弱了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特别是正处于35岁至45岁之间年龄段的大多数公务员,由于近几年领导干部年轻化和领导职数的限制,他们的职务和级别得不到提升,而家庭和社会责任又是处于最重时期,同时这部分人又是各单位的技术和业务骨干,他们的收入水平处于最低,这种现象得不到改变,势必影响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现行工资差距主要体现在职务级别上,奖金被清理整顿后,只剩下唯一的激励手段:职务晋级。只有职位升迁了,级别才能提高,收入才能增加。否则的话,无论干的好坏,大家的收入都是一样的,由此造成大部分基层一线公务员逐渐丧失工作热情,降低了工作效率,有得过且过的思想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