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举行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三届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6.09.01
【字 号】浙科竞〔2006〕11号
【施行日期】2006.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举行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三届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的通知
浙科竞〔2006〕11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分析水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财会信息化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是面向浙江省全体财会专业大学生的财会信息化竞赛,旨在顺应财会信息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在校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的各项能力,培养财会专业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希望通过本项竞赛,能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对财会知识的兴趣以及努力学习的激情,提升大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实际应用和创新能力以及其综合素质水准;同时进一步深化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财经学院
  依据大赛规程,同时兼顾开展工作的需要,建立如下分层次、职责明确的竞赛组织机构。
  (一)竞赛专家委员会
  1.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主 任:钟晓敏 浙江财经学院
  副主任:刘海生浙江工商大学
  程 坚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成 员:来明敏 浙江大学
  刘翰林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胡旭微 浙江理工大学
  于 沛 嘉兴学院
  邱学文 浙江财经学院
  张 英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孔德兰 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陈建松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毛节飞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专家委员会职能
  专家委员会负责确定竞赛程序、竞赛形式、竞赛试题的命题方式;审核委托命题方提交的竞赛试题;认定评审结果;对有争议事项的仲裁;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竞赛专家委员会原则上将不承担具体的命题、评审工作。
  3.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纪律
  专家委员会成员接受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的领导,应严格遵守竞赛组织工作的规
则和纪律,不得参加所在院校的竞赛指导、辅导等工作。参加委托命题审核的专家,需与教育厅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竞赛试题,不参加所在院校的任何辅导和指导工作。如在工作过程中,有专家违反竞赛规则和纪律,教育厅将视问题的严重性,做出取消专家委员会资格、通报批评、取消所在院校竞赛成绩、禁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竞赛直至将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等处罚。
  (二)竞赛办公室
  1.办公室的设立
  竞赛办公室设在浙江财经学院,任坐田为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的职责
  办公室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教育厅)及竞赛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竞赛的组织工作。
  (三)专家库
  1.专家库的产生
  专家库的成员由参加竞赛的本科及高职院校分别推荐1-2位在财务、会计、审计、会计信息化等领域拥有相当专业背景、并具备丰富教学、科研能力的优秀教师组成。
  另外,竞赛办公室也将面向企业、事务所聘请若干专家参加竞赛评审工作。
  2.专家库的职能
  专家库的主要职能是初赛的试卷评审、决赛的命题及评审。
  3.专家库的工作制度和纪律
  专家库成员一旦接受竞赛办公室的指定,参加竞赛评审和命题工作,并接受竞赛专家委员会的领导和竞赛办公室的指导,并严格遵守竞赛命题和评审的规则和纪律。参加初赛评审、决赛命题及评审的专家库成员需与教育厅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竞赛试题,不参加所在院校的竞赛辅导和指导工作。如在工作过程中,有专家违反竞赛规则和纪律,教育厅将视问题的严重性,做出通报批评、取消所在院校竞赛成绩、禁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竞赛直至将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等处罚。
  三、竞赛时间安排
  (一)确定竞赛专家委员会名单,专家库成员
  2006年6月,根据各学校推荐人选产生竞赛专家委员会,并确定竞赛专家库成员。
  (二)竞赛命题
  竞赛命题采用委托命题方式。
  2006年6月,公布竞赛命题大纲。
  2006年7―8月委托外省高校或中介机构,按命题大纲及要求,完成命题工作。
  (三)竞赛通知及报名
浙江教育信息网  2006年9月下发竞赛通知,公布竞赛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始竞赛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年9月2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竞赛初赛及评审
  (周日)上午8时至下午16:00时,竞赛初赛;
  -22日,初赛评审;
  公布初赛结果及参加决赛队伍名单。
  (五)竞赛决赛
  (周六)上午8:30至下午17:00,竞赛决赛。
  四、竞赛程序
  竞赛分“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采用初赛(笔试)、决赛(答辩)两个阶段来进行。
  (一)初赛
  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时间为一天,即从(周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止。初赛由外校派遣教师,实行相互交叉监考,本校只需任命协考员。监考教师的监考费由监考教师所在的学校负责。竞赛期间,竞赛办公室还将派巡视人员对考场进行检查和监督。
  初赛试题由竞赛办公室在竞赛开始前在竞赛网站(钱塘会计网:www.zjacc/js/index.asp )上公布,参赛学校下载后,可以根据需要为参赛队提供竞赛试题的电子或纸质文档。
  竞赛采用封闭式考场,参加竞赛的学生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携带磁盘、光盘、打印(复印)资料等入场。每队只准携带一个U盘,且U盘上需贴上标签注明所属队伍,带入场的U盘在交予监考教师检查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应使用没有网络互联及INTERNET联接的计算机,采用MS OFFICE WORD格式完成竞赛答卷。竞赛学生可以携带教材、工具书等正式出版物入场,竞赛期间不得随意离开竞赛场地,教师在此期间也不能进入考场,不能作现场指导。竞赛学生的午餐由学校送入竞赛场地。
  初赛答卷提交时间:年10月15日下午18:00时前分别将方案以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者************* ),并将打印文档以特快专递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提交竞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