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人员参公人员醉驾不开除案例
一、市公安局泰山路派出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代忠平酒后驾驶问题。2021年7月11日,代忠平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案发时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8mg/100ml。2022年1月24日,代忠平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一千元。代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市安全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郭前征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12月30日,郭前征醉酒驾驶小型轿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案发时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8.9mg/100ml。2021年7月23日,郭前征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