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关于做好在宁院校和直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办财[2012]11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答案2012.11.05 
【实施日期】青海省人事网2012.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关于做好在宁院校和直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山东教育考试网教师资格证
(苏教办财〔201211号)
  在宁各高校、中专校、厅直属事业单位:天津人事考试报名平台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在宁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苏财会〔201219号)精神,经研究,省教育厅将组织在宁省属各高校、中专校及厅直属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在宁高校(含民办高校)、中专校及厅直属事业单位经过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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