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人社系统局处长走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5.25
【字 号】渝人社办〔2021〕110号
【施行日期】2021.05.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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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人社系统局处长走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破解企业众办事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人社惠民服务更好地惠及企业众。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有关要求,结合全市人社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实际,现将《2021年人社系统局处长走流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单位)认真摸情况、听意见、查堵点、解难题、抓整改,以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新气象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
  联系人及:魏爱均,88152530;
  李  明,8815210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人社系统局处长走流程工作方案
  为扎实抓好“我为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强我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了解企业众办事遇到的具体问题和改进需求,收集一线工作人员的真实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措施,提升人社服务效能和水平,推动人社惠民政策和服务更快更好惠及企业众,特制定2021年人社系统局处长走流程(以下简称“走流程”)工作方案。
  一、实施主体
  (一)市局层面。局内处级以上负责同志(含局领导)要结合出差、调研、会议等机会“走流程”。有对下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以及局本级窗口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或本业务领域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走流程”。对下级单位没有业务指导关系的窗口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经办业务“走流程”。其他处室(单位)也要结合2021年全市人力社保工作要点,有选择性地“走流程”。
  (二)区县(自治县)人社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社部门负责同志参照本方案开展“走流程”。
  二、实施范围
  各实施单位要结合“我为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本业务领域或本单位2021年拟制定出台或需重点督促落实的政策举措,以及解决形势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从咨询、受理、办理、反馈、查询等全链条,以及线上线下两个方面开展“走流程”。市局层面“走流程”要围绕重点政策举措清单(附件1)开展,并注意查看窗口建设落实情况(附件3)。各区县(自治县)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需要“走流程”的政策举措清单。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频次。每半年开展一次“走流程”。每次“走流程”的具体时间不做要求,但应对政策或举措所涉各环节逐一检验落实情况。
  (二)人员安排。除局领导、处室(单位)负责人外,可结合需“走流程”的主要政策和便民举措,确定相应参加单位和人员。
  (三)实施地点。重点是对人社部门所属窗口单位开展“走流程”活动,既可以是本级人社部门所属窗口单位,也可以是下级人社部门所属窗口单位。
  (四)方式方法。通过线上全流程体验,线下到实体服务窗口调研、暗访、随访服务对象
、召开窗口工作人员或服务对象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人社政策和便民举措落实情况。
  四、结果应用
  “走流程”重在发现问题、了解需求,推动工作落实。对发现问题或相关需求,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具体对策措施及完成时限,并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每次“走流程”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走流程情况报告和局处长走流程“三个清单”(附件2),一并报局行风办、人事处。
  局行风办负责牵头梳理问题事项,转交责任处室(单位)研究处理,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每半年将局内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社部门“走流程”情况及整改效果报局领导;每半年梳理汇总一次局领导走流程“三个清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