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事业单位连续三年优秀记三等功
云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在全国第六个扶贫日到来之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给予我省“三区三州”的怒江、迪庆及其他贫困地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21个先进集体和21名先进个人记大功奖励(名单附后)。同时,按奖励权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125个集体、1668名个人记功,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640个集体、12587名个人进行嘉奖。这是我省首次在全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旨在激励全省广大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进一步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云南脱贫攻坚主战场,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个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咬定目标、尽锐出战,扑下身子、苦干实干,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涌现出了一大批心系众、甘于奉献,守望相助、扶贫济困,勇于探索、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为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社会赢得了广泛赞誉。
这次专项奖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政策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精神,严把程序、
逐级推荐、择优遴选,并征求了同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扶贫办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在一定范围进行了公示,确保了评选结果公平公正、真实可信。通过表彰奖励,必将进一步树正榜样标杆、强化示范引领、激发士气斗志、营造良好风尚,为云南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