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6.14
【字 号】韶府办[2004]76号
【施行日期】2004.06.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4〕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投诉教育局最有效的方法
  为发展我市文化教育事业,提高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兴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霍英东基金会建议,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定于今年下半年举办第九届“英东杯”文体竞赛活动。现将《韶关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落实。
  附:韶关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韶关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由霍英东基金会、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体育局、韶关市文化局、《韶关上报》社、韶关电视台、韶关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
  二、组织实施
  (一)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名单如下:
  总顾问:霍英东(博士 霍英东基金会主席)
  顾 问:徐建华(韶关市市长)
      何铭思(霍英东基金会顾问、铭源基金主席)
      韦 丘(著名诗人 原广东作协副主席)
  主 任:丘隆基(韶关市副市长)
  副主任:邝小明(霍英东基金会代表)、廖朝国(韶关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肇涛(韶关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朱祖平(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明玉(韶关市体育局局长)、吴土清(韶关市文化局局长)、陈松林(《韶关日报》总编辑)、钟文亮(韶关电视台台长)、邬福安(韶关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许绍奔(韶关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竞赛方案的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许绍奔,副主任:吴晓惠。办公室其它成员名单如下:李韵青(韶关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科长)、林钟强(韶关市体育局副局长)、桂汉标(铭源基金驻韶办副主任)、邱亲文(韶关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黄国队(韶关市教育局基财科科长)、吴晓惠(韶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马荣树(韶关市文化局艺术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韶关市武江北路150号韶关市教育局,教育局办公室电话:8634415,传真:8631665;教育局体卫艺科电话:8777660,传真:8633290。
  (二)根据实际需要,分别成立各项竞赛的领导小组、评选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等工作机构,抓好每一竞赛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涉及本次竞赛的有关行文,组委会授权韶关市教育局代理。
  三、经费及其开支管理
  (一)霍英东基金会为本次竞赛活动提供赞助,其它主办单位为本次活动提供其它必要的经费和服务,共同保障竞赛活动圆满成功。
  (二)霍英东基金会按预算将经费分批拨入韶关市教育局基财科。户头全称:港澳海外同胞扶持韶关普及教育基金会;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韶关分行;帐号:19580408091001(人民币),13834―35(港、澳、外币)。
  (三)组委会授权韶关市教育局副局长许绍奔审批“英东杯”活动费用;活动结束时的报销,严格按财务手续报许绍奔核实后,方可在霍英东基金会报帐。
  (四)活动经费实行计划开支,专款专用,实报实销,杜绝挪作它用和随意开支。组委会委托韶关市教育局基财科科长黄国队担任财务监督,向霍英东基金会负责。
  四、参赛要求
  各县(市、区)及其有关单位和有关中央省属企业、市直学校等参赛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队、辅导、训练等工作,教育参赛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竞赛规程,努力赛出好成绩;教育观众遵守道德文明规范,弘扬文明道德风尚,做个好公民。
  凡参加体育竞赛的学生均须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五、竞赛细则
  (一)中小学生文艺比赛
  1、参赛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市区幼儿园学生。
  2、内容与形式
  (1)主题
  以“新世纪、新校园、新生活”为主题,健康向上,丰富多彩,风格清新,台风服装朴实大方,展现奋发向上风貌,有时代特征、校园特、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提倡创作歌颂祖国、弘扬民族精神、反映改革开放和校园文化生活、突出本地特的作品。
  (2)项目
  分合唱、综合两大类。综合类包括声乐(独唱、重唱、表演唱)、舞蹈、器乐、语言(课本剧、音乐剧、诗歌朗诵、相声、小品、快板)。
  3、比赛程序:综合类节目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合唱类节目直接评出等级奖。
  7月―10月为初赛时间。县(市、区)初赛由各县(市、区)教育(科教)局、文化局负责,由市组成专家组到各县(市、区)观看和指导。
  11月13日为决赛时间。节目在初赛中选拨推荐产生,上午9时进行声乐、器乐、语言类节目比赛,下午2:30时进行舞蹈类节目比赛,地点在曲江县会展中心(舞台表演区面积:长16米×宽米)。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10月20日。比赛分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进行,决赛将评出等级奖和优秀奖。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今年将精选决赛的部分优秀节目参加“红三角”地区(韶关、赣州、郴州)汇演。
  10月24日为合唱类比赛时间。10月24日上午8:30时在韶关剧院进行合唱比赛,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9月29日。
  4、参赛办法:合唱类:市直、中省厂矿、铁路学校每校限报一个节目,每个区限报1―2个节目,县(市)学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由队参赛;综合类:县(市、区)中学组、小学组各限报二个节目(声乐、器乐、语言类节目必须占50%),教幼、市机一幼、市机二幼、区(幼儿园)各限报一个节目。社会力量办学、普遍中专、县(市)幼儿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由组队参加合唱类和综合类比赛。市直学校参加综合类比赛须经市组织的专家组选拨方能参
加。
  5、节目要求
  (1)参加节目表演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课本剧和小品节目不超过6分钟)。
  (2)合唱节目60―80人,指挥、钢琴伴奏必须是本校师生。
  6、评奖方法: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节目的分类比例和重量,评出各组各类节目等级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奖金;评出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