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医疗事故
【发文字号】苏卫医[2004]6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每年考研时间具体时间
【发布日期】2004.08.23
【实施日期】2004.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苏州招工 最新招聘信息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
财政厅会计考试网关于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卫生厅关于落实《刑事诉讼法》
国家公务员职位表2023公告对伤情病医学鉴定有关规定的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南充人事网
(苏卫医〔社保人社app下载2004〕67号)
各市卫生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自1997年11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卫生厅关于落实《刑事诉讼法 》对伤病情医学鉴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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