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首次法官逐级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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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9年第14
        日前,四川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工作部署,启动首次法官逐级遴选工作,发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逐级遴选法官公告》,拟面向全省中级法院遴选重庆公务员遴选202120名员额法官。
        此次法官逐级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采取笔试、面试、差额考察、考核等方式,从严要求人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司法经验,力求选人精准、人岗相适。政治标准方面,将人选的政治素质、职业品行作为参加遴选的首要条件,在报名资格审查、差额考察等环节从严审查把关,坚决防止政治不清醒、品行不端正、履职不到位、廉洁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上级法院行使裁判权。业务能力方面,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认真筛选,突出考察法官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语言沟通表达等实际办案能力,并按职位专业分别命题。特别是在差额考察环节增加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由省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对考察对象近两年业绩考核结果
、庭审录像、裁判文书进行专业评审,考准考实法官业务能力。司法经验方面,要求报考者必须在中级、基层法院担任法官5年以上,其中报考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岗位的,应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确保人选历经基层一线磨砺,熟悉基层实情,饱含为民情怀,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开展此次逐级遴选,是四川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 《法官法》,深入推进公务员分類改革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一次具体实践。不仅将为中级法院优秀审判人才提供展示竞争的平台,有效拓展其职业发展空间,也将进一步优化省高院法官队伍经历结构,为更好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提供人才支撑。(川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