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2014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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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13.06.08
【字 号】教基二[2013]554号
【施行日期】2013.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2014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教基二〔2013〕55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3]1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基[2006]23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3-2014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鉴于今年用于教材选用时间不足,为保证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按照教育部要求,2013年秋季学期各地仍沿用2012年使用的教材版本。特殊情况下,确需更换其他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需报经我厅同意。
  二、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工作
  (一)2013年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为:数学、英语、俄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历史与社会、地理、音乐、美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的教材。2012年和2013年秋季上述学科的起始年级应使用修订后的教材。2014年秋季上述学
科的所有年级全部使用修订后的教材。
  如上述学科所使用教材的后续册次未获得审定通过,应重新选用经审定通过的教材版本。未获得本次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版本中,目前我省各地在用的有:河北教育出版社小学《英语》(一年级起始)、科学普及出版社小学《英语》(一年级起始)、长江文艺出版社初中《艺术》、河北教育出版社初中《英语》(七年级起始)、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小学《艺术》、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初中《艺术》。今年秋季开始,使用上述版本教材的地方,由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材选用程序,从我省教材目录中择优选择更换其他的教材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