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海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陆卫星
陆卫星,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一位有着三十多年党龄的普通共产党员。论职级,部队副团职转业干部,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曾兼任城区中队中队长;论资历,年已百半,早到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年龄;论权力,城区3.5万辆机动车,近5万驾驶员及众多机关、企业单位的行车秩序和交通安全都是他的管辖范围。可见,他在海门交巡警部门,也算是个实力派的人物。但他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带领城区中队全体民警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取得了一项项令人瞩目的成就。三个代表2003年,城区中队获得了“南通市文明诚信窗口”荣誉称号,并连续两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务等级管理一级单位。
上无愧党  下无愧民
陆卫星,19979月从部队转业,2000年底起开始兼任城区中队长这份常人心目中的“苦差难差”。上任伊始,陆大就语重心长地告诫民警:“作为城区交巡警中队民警,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警察的整体形象。我们必须做到:执法公正,服务周到,形象良好。”为此,陆大从加
强队伍建设、整治内部环境、改善执勤条件、改革勤务方式、深化道路管理等方面出发,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事事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他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城区中队由一个默默无闻的中游所队,一跃成为全市的“十佳科所队”,从此跨入了先进所队的行列。
2001年是我市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关键之年。海门市作为全省仅有的两家接受全国“畅通工程”考核评估的县级城市之一,成为苏北地区乃至全省瞩目的焦点,陆大肩上的压力可想而知。他不畏艰难,勇挑重担,从畅通工程的宣传、严管街的建设到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他都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从道路交通设施的更新、安装,路口的改造,机动车均速测试到交通流量调查,都能见到他忙碌的身影。不论是寒冬酷暑,还是风吹雨打,每天清晨你总能见到陆大在城区街头巷尾、交通要道指挥交通、纠正违章;每天晚饭之后,他还要驾驶着警车在城区内转上几圈,寻影响城市交通畅通的难点、节点,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在城区中队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果。2001年,被公安部、建设部评为C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2002年又被评为二等管理水平。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陆大无数的心血和汗水。
党赋我权  我为民用
当交通警察的,如果想利用职权谋取一些个人私利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在陆卫星的眼里,法律高于一切。在工作中替别人多跑腿、多说话、多受累可以,但绝不能越过法律这条线。他经常提醒自己:我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我就要掌好权,用好法,为人民谋利益。在执勤执法时,他始终坚持不开口子、不给面子、不留空子,就连他的亲属都说:他是“水泼不进,雨打不进”。他常常这样对民警说:“从我们这里放出去一辆不按规定检验的车辆,就会给社会带来一份隐患。车辆技术性能不好,弄不好就会车毁人亡。人命关天哪,千万不能马虎。”有一次,一辆手续不全的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扣留。车主通过关系到他的战友为其说情。当陆大明白了老战友来访的目的后,耐心地向老战友介绍了有关的法律规定。对方见陆大丝毫没有放车的意思,便有些气恼,认为陆大不近人情,不给面子。但陆大深情地说:“战友情深,我想你总不会希望我干违反法律、违反原则的事吧……。”一席推心置腹发自肺腑的话语,直说得战友和车主连连点头。随后,陆大亲自带着车主接受了处罚,帮助其补齐了各种手续,使他们高高兴兴地离开了中队。
众所需求  我之所愿
“民警,民警,就是要以民为先。”这是陆大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自从转业从警的那天起,
他就许下了“众所需,我之所愿”的诺言,并努力地践行诺言。自2000年全面实行交通违章处罚“罚缴”分离以后,许多违章司机反映:在中队处理违章后,再到中国银行交纳,很不方便。尤其是外地司机更是怨声载道。为此,陆大主动与中国银行联系,在中队违章处理室开辟专门窗口设立了南通首个“银行驻队收缴点”。此举受到上级部门和广大驾驶员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陆大在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专门派出警力在放学时为海师附小、育才小学、海门镇中心小学提供——护送学生过马路。同时,为减少学校附近交通流量,他积极建议在光明路、育才路设立单行道,解决了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问题,得到了学校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此外,陆大还想方设法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每年的油菜籽收购期间,大量运送油菜籽的农用车、拖拉机需经过市区将菜籽送到海门油厂。陆大主动派民警上门为运送油菜籽的车辆发放便民条,并调整警力,为其疏导交通。为方便货运车辆特别是外地车辆进城,城区中队又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在大千商城转盘、瑞江路丝绸路口设立了禁区通行证办理点,长年免费为进城货运车辆开具通行证。
(作者:城区交巡警中队民警    宋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