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列席中国“两会”
两会2011年,意籍华人朱裕华参加了“两会”。但他既不是人大代表,也不是政协委员,而是此次列席全国政协会议的海外侨胞。我们从全国政协办公厅获悉,海外侨胞受邀列席全国政协会议已有11年。2001年有9名成员,今年则有来自20多个国家的30多名侨胞。11年来,共计285人列席全国政协会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政治制度研究室副主任韩旭介绍,“两会”里的列席与旁听,可追溯到1989年。这一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有了列席和旁听全国人大会议的相关规定,而《全国政协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则允许政协全体会议邀请有关人士列席和旁听。每年列席、旁听的人员不一定一样,不过组成架构几乎是一致的。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而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旁听办法另行规定。全国政协的全体会议则可邀请中共中央有关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列席,也可根据情况邀请其他人士列席;同时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士旁听,也可邀请各国驻华使节和新闻官旁听。
如何能列席和旁听?主要是机关团体推荐或申请。全国人大新闻中心介绍,今年共有2373名成员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常在2月份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确定哪些人列席,并由大会秘书组来负责列席
的具体事宜。
列席与旁听人员在“两会”中,如何表达意见和建议,以及是否能参与表决?韩旭介绍,与代表和委员不同,旁听者只能“带一双耳朵”进会场,不允许发言。“两会”的列席者,要做的事情则有很多,阅读提案议案、分组讨论、听取报告。可以建言,不过不能递交提案议案和表决。
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授姜明安认为,邀请代表、委员之外的人员列席“两会”,无疑是一个扩大言路、团结一切建设力量的好方法,“可以考虑常态化、制度化”。韩旭认为,诸多的尝试,虽有与制度设计原理不吻合的地方,但只要不违背宪法和法律,是值得肯定的。因为“两会”的列席与旁听,很好地体现了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