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五严”规定
一、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大学本科专业分类目录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地区、学校、学生的高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二、严控学生在校时间与家庭作业总量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
小时和2小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格禁止组织中小学节假日补课。全省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
公务员确认报名在哪里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实施
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
中国人事考试登录入口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
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和月考。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考成绩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公办义务
教育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改制学校要进一步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等作为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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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各年级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向校长室举报。
举报电话为:85412393  85571939
连云港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
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六严”规定
一是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方、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县区、学校、学生的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是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
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习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全市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县区要按需求配齐配好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本县区所有中小学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接受学生、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和全社会监督。
四是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县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参与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完善网上报名措施,逐步实行
考生高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各县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是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实验班等,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符合“四独立”办学条件的学校要进一步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等作为录取依据,不得跨县区违规招生。
六是严格规范社会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社会办学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市、区有关部门举报电话(市纠风办公室:85806465、市教育局监察室:85822779、区教育督导室:85406632、区教育局监察室:85413545、区教育局基教科:85415895)、区教育局监察室(jcs8541354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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