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评分总分数为德育、智育,体育三项积分之和,德育占20%、智育占70%、体育占10%。德育评分以70分为基线,采取加分和扣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即:德育积分=70分+加分分数-扣分分数,加分和减分均不超过30分,超过部分只作为排名次参考分。
学年综合积分成绩=德育评分×20%+智育评分70%+体育评分×10%。如果没有体育,则学年综合积分成绩=德育评分×30%+智育评分70%
一、德育加分项目:
(1)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加3分;单项奖,加2分;学校通报表扬(以发文为准),加1分;学院通报表扬,加0.5分。以上如同时获两项以上奖励者,只按最高项加分:
(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的,每人加1分。
(4)凡本学年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者加1分,通过三级者加2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加1分,六级加2分,获得其他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或行业等级证书者加1分。
(5)任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每学期加2分;各部部长、学工助理、辅导员助理、每学期加1.5分;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每学期加1分;其他班委及舍长,每学期加0.5分;以上如同时获得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项加分;
(6)在校、院举办的大型活动如知识竞赛、文艺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2、1、0.5分;优秀奖记0.3分。
(7)在校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每发表一篇文章、报道者,加0.2-0.5分;在校广播上每播一篇文章加0.2分。
2、德育扣分项目:
(1)凡违反“大学生守则”及其有关规定受通报批评者,扣3分;受警告处分者,扣4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6分;受记过处分者,扣8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0分;凡受校、院公开点名批评、处理者,一次扣2分。
(2) 考试、考查有一门不及格者扣1分;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者,扣2分;凡经补考后仍有不及格科目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扣3分;旷课一节者,扣1分;累计迟到5次者,扣1分;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组织的活动、集体劳动、政治学习等每次分别扣1分。
(3)担任学生干部行为失职的酌情扣1-3分。
(4)每旷操一次扣0.5分。病假假条未经辅导员签字或无医生证明者,按旷操处理。
(5) 病、事假累计一周扣1分(经校医院证明无法上早操、上课者除外)。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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