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管理概论》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判断题)
1.突发事件是公共危机的触发媒介。
2、1948年,英国政府出台了《民防法》。
3.四川遂宁在全国率先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4. 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和民政部将每年的5月12日设为“防灾减灾日”。
5.风险是由致灾因子和脆弱性共同决定的。
6.自2003年“非典”爆发后,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以“一案三制”为核心,取得了不容否定的成绩。
7.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消防力量在社会应急救援方
面的职能。
8.当公共危机特别重大时,国防力量成为应急处置的最后一道屏障。
9.应急资金是公共危机保障系统的基础。
10.2007年《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政府提出要大力发展应急产业。
11.2003年10月,北京建成我国第一个应急避难场所——元大都遗址公园。
12.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14.预警系统要围绕“以人为核心”的理念,组织、协调多样化的预警组织。
15.绩效是衡量预警系统有效性的唯一标准。它是指可否对处于风险威胁中的人提供有力的保护。
16.20世纪90年代,詹姆斯·李·维特治下的联邦应急事务管理署推出了以社区为基础的灾害减缓计划,即“影响工程:建设抵御灾害的社区”。
17.社区是公共安全教育的“前沿阵地”。
18.当危机发生后,救人应成为响应活动的重中之重。1948年5月19日中央颁布了
19.我国危机处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0.从本质上看,危机决策是一种有限理性决策。
21.公共危机响应与恢复之间的界限是比较模糊的,恢复活动往往在响应阶段就已经开始了。
22.公共危机恢复中包含着减缓的因素。
23.恢复重建要以消除危机为基础,以谋求未来发展为导向。
24.短期恢复在危机发生后很快展开,与应急响应常常重合。
25.在新的更高起点上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完全有可能的。
26.恢复重建阶段是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灾害实施减缓措施的最佳时机。
27.恢复重建阶段面临的首要问题是选址。
28.灾害保险起源于1966年的伦敦大火。
29.美国政府于2002年通过了《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由联邦来分担商业财产保险的部分赔付。
30. 1992年,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专业委员会成立。
31. 1994年克拉玛依大火后,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的专家应邀参与对死难者家属和伤员的心理救援工作,我国首次开展灾后心理创伤干预。
32. 从世界主要国家的公共危机管理实践来看,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主导作用。
33. 政府并非公共危机管理的唯一主体。
34. 公共危机管理社会动员应该体现“预防为主”的精神,贯穿公共危机管理的全过程。
35. 我国民政部于2005年11月召开了首次中华慈善大会。
36. 慈善捐赠泛指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而救灾捐赠则专指用于灾害救助的慈善捐赠,前者的范畴大于后者。
37.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是我国唯一的劝募主体。
38. 2010年9月,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
39. 所谓应急沟通,是指公共危机管理者与社会公众、媒体建立良好关系以交流信息、互动反馈的双向过程。
40. 危机信息发布的主体是法定行政机关。
41.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
42. 2009年4月19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43. 对于网络舆情,我们应以引导为主,以干预为辅。
44. 网络舆情引导应立足于“疏”,而不是堵。
45. 自2003年“非典”之后,我国特别重视应急管理的体制建设,开始设立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
46. 现代应急管理最根本的特征是综合性。
二、多项选择题
1.从公共危机的性质上,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一致性危机、冲突性危机。
2.从公共危机的可预测性与影响可能性上,我们可以将其分为规型危机、不可预料型危机、难以驾驭型危机、基本型危机。
3.在我国,突发事件按照发生原因、机理、过程、性质和危害对象不同,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4. 日本的防灾法制非常完备,形成了由基本法、灾害预防与准备法、灾害紧急应对法、灾害恢复法、金融措施法等组成的法律体系。
5. 从世界各国历史来看,公共危机管理的缘起主要可分为两类灾害管理、民防。
6.公共危机管理的四个阶段包括减缓、准备、响应 、恢复。
7.风险管理包括确立风险背景、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置风险等步骤。
8.风险管理中评估风险需要把握的原则客观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规范化原则、动态性原则。
9.风险减缓措施包括实施减缓工程、降低社会脆弱性、提高社会弹性。
10.我国应急预案工作中存在的误区:神话应急预案的功能  、重预案,轻规划、以致灾因子为导向、应急规划各自为战、过度强调指挥—控制、价值取向出现偏差。
11.应急预案可以分为两类:致灾因子导向型应急预案、功能导向型应急预案。
12.应急预案从形式上可以分为讨论演练、功能演练、实地演练。
13、应急预案演练的过程包括需求确定、分析、设计、实施、总结、改进。
14.我国应急资金的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社会捐助、政策保险和商业保险三个部分组成。
15.应急物资的储备可分为实物储备、资金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社会储备四种形式。
16.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安全、方便、就近三个特点。
17.公共危机预测预警包括监测、预警、响应三个阶段。
18.公共危机预测预警功能主要包括预测功能、警示功能、消解功能、教育功能。
19.预测预警系统的有效性表现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警报传播、响应行动。四个方面。
20.所谓“三敏感”事件,是指发生时间敏感、发生地点敏感、性质敏感的事件。
21.在警报传播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警报传递信息、警报传递手段、警报传递制度三个方面。
22.警报传递手段必须是有效的,要具备以下特征多样性、针对性、全覆盖性、互动性。
23.社会公众对警报做出适当响应的概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即对警报可靠性的评判、对风险的认知。
24.预测预警机制的构建原则包括及时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全面性原则。
25.在公共危机预测预警机制的构建中,要特别处理好下列关系:以人为本与依靠科学的关系、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关系、常态与非常态的关系。
26.响应行动是在危机的事态趋于稳定前所采取的一系列紧急处置措施,其具体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减轻原生灾害的损失、最大限度地减轻二次灾害的损失。
27.当危机即将来临时,公共危机管理者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预警与疏散、预置资源和装备到受灾害影响的区域、补充性减缓或准备措施。
28.危机应急响应的主要功能包括应急评估、影响处置、安全保护、调度资源。
29.在危机应急响应活动中,应急评估主要包括灾情评估、需求评估两类。
30.社会安全事件响应的特殊性措施包括强制隔离措施、保护控制措施、封锁限制措施、重
点保卫措施、其他合法措施。
31.在危机处置过程中,公共危机管理者应注意的重要问题包括次生灾害的防范、应急响应者的保护、应急现场的指挥。
32.危机决策是一种非常规状态的非程序化决策,具有紧急性、主观性、有限性、渐进性、时效性等特点。
33.西方的“总体灾害恢复”理念,是指人们在灾害恢复与重建活动中,要改善生活质量、维护公共安全、抓住经济发展机遇、保护生态环境、减轻自然灾害的风险。
34.危机的影响可以分为社会、环境、经济、心理等维度。
35.恢复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恢复准备、促进协调、管理资源、管理信息。
36.恢复重建的选址,可以作出三种决策原地原址重建、原地异址重建、异地重建。
37.灾害损失补偿的分类政府补偿、灾害保险、捐助。
38.在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社会动员体现了“两个结合”,即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个过程的结合、常态动员与非常态动员的结合。
39. 从动员规模上看,公共危机管理社会动员可以分为局部动员、整体动员。
40.从动员对象上看,公共危机管理社会动员可以分为公共危机管理人力动员、公共危机管理物力动员、公共危机管理财力动员、公共危机管理避难场所动员、公共危机管理交通运输动员。
41. 从动员时序来看,公共危机管理社会动员可以分为前期动员、中期动员、后期动员。
42. 从动员的手段来看,公共危机管理社会动员可以分为软动员(常态社会动员)、硬动员(非常态社会动员)。
43. 有关企业参与社会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44. 企业参与社会公共危机管理的关键问题有公共危机管理预案的衔接、公共危机信息的共享、联合演练与救援。
45、巨灾条件下的企业援助形式包括慈善捐助、提供危机管理保障支持、开发保险产品、发展应急产业。
46. 汶川地震志愿者行动的特点人数众多、多元组合、行动迅速、积极主动、反应灵活。
47. 汶川地震志愿者行动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化程度低、专业化程度低、志愿者活动的可持续潜力低、志愿精神有待于进一步弘扬。
48. 救灾捐赠是社会救助事业的组成部分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范畴,具有慈善性、社会公益性、人道主义的性质。
49、成功的救灾捐赠要实现两个目标效率、公平。
50. 救灾捐赠体系中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劝募人、捐赠人、受赠人、受益人。
51. 在我国,救灾捐赠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三类。
52. 我国救灾捐赠的受赠主体可分为三类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受政府委托的相关机构、社会组织。
53. 我国开展救灾募捐的主体实际包括政府民政及其他部门、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