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指引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办理材料】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办事项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也可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无须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6.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在“套餐式”服务内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