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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手册
导言
医学护卫着人类的生命,守卫着人类的文明,代表着广大众最根本的利益,立足于时代科学的前沿,是人类先进文化的体现。
从大医精诚到人道主义,从救死扶伤到以人为本,广大医疗从业者始终坚持以广大人民众的健康为根本,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求实奉献,在每一次民族危难之机,都有他们的身影,在人民幸福平安的背后,都是他们的默默奉献。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众的安全网,社会的稳定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倡导医德医风,规范医疗行为,构建医患和谐,才能为实现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中华民族的复兴是文化的复兴,医学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璀璨明珠,代表着道德的最高水平,涌现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物,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并将继续传承弘扬。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第四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条款解读:
“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医疗事业的基本宗旨,是医疗服务的根本诉求,是贯穿医疗过程的指导性原则,是构建医患和谐的基础,是新时代医德理论体系中最重要的思想基础和最突出的人文特征。
以人为本继承了中医的“大医精诚”和西方医学的“人道主义”的人文思想,发扬了我党战争时期的“救死扶伤”精神,指引着新时代医疗事业发展的方向。
以人为本不仅是目的,同时也是方法,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是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的具体体现。只有坚持以人为本、身体力行,才能不负使命,实现从“仁心”到“仁术”的完美结合,成为一名符合时代特的实践者。
第五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条款解读:
医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医疗服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卫生行业各项规章和纪律,是对医事法律的补充。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和各项部门规章、制度,纪律规范了医疗机构的工作秩序,维护了职业的严肃性,督促医护人员忠于职守,同时是处理、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主要依据之一。
医疗活动关系到广大人民众的健康权益,全体医疗从业人员只有加强法律学习,遵守规章制度,依法执业,才能真正做到对患者生命健康负责,杜绝差错和事故,才能真正做到对工作负责,对患者生命健康负责,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正当权利和良好声誉。
第六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条款解读:
社会主义医德本质的特征是尊重人的生命价值,把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为患者谋利益是所有医务工作者的首要道德标准。
中医从“医乃仁术”出发,以“医之使之生”的涵义来命名医生,经数千年实践创立、传承并发扬了“仁爱救人”的优良传统从西医之父希波克拉底“为病家谋利益”到《日内瓦宣言》“我一定把中国人事考考试网
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一切的首位”,尊重患者、关爱生命是古今中外医家始终坚守的光荣而崇高的职业道德标准。
历史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医学的进步,医家与患者的权利与义务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但最基本的医德精神却不因时代的不同而改变,反而愈加发扬光大,且中西大同,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第七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条款解读:
医务工作者既需要精湛的医疗技术,更需要崇高的道德境界。“医以活人为心,视人之病,犹己之病”,应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及时、主动服务患者,并全程贯穿于医疗活动的每一个细节。
业务能力的提升是医疗活动永恒不变的主题。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和各项部门规章制度,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是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有力保障。
所有医务工作者应奉献爱心、提高能力、履行职责,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树立良好个人与行业形象,践行宗旨,不辱使命。
第八条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条款解读:
“德不近佛者不可为医!术不近仙者不可行医!”。德业双修、德术并重是中外历代医家在长期医学实践中积累的一份宝贵精神财富,是医学得以传承发展的基础,是医家为社会所尊崇的根本原因,更是人类文明的一份瑰宝。
廉洁行医、恪守医德是医疗执业观的应有之义,要求我们始终保持清正、清明、清白、清廉,以德行医,以诚处事,“仁德仁术、克己奉公”。
医务人员只有在医事活动中自觉践行廉洁奉公的医德规范,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心术正、行为正、作风正,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行医,不以权谋私,不以公谋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才能赢得人民众和社会的尊重。
第九条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条款解读:
现代医学融心理学、行为科学、伦理学、美学等科学于一体,已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系统的技术方法。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忠于科学、实事求是。
随着时代进步,人民众对医疗服务的范围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医务工作者热爱学习,刻苦钻研、创新进取、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提升技术水平。
“医乃至精至微之事”。精益求精,就需诚实守信,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反对不良学风,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尤其要克服浮躁心态、防范固步自封,恪守学术良心。
医务人员应求实务真,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医风、精益求精的医术造福患者。
第十条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条款解读:
“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从古至今数千年的医学发展中,爱岗敬业一直是医务工作者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医学综合性、多层次、多因素的发展,使得团结协作成为医务工作者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就是要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团结是指个体围绕目标形成一个整体;协作是指在目标实施过程中,不同医疗机构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现代医学的科研、教学、临床诊治都是多学科融合、应用的整体性工作,医务工作者需要在同一诊疗目标前提下,同心协力,取长补短,互相尊重,相互配合,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才能实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