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2.11.21
∙【字 号】粤价[2012]258号
∙【施行日期】2012.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粤价〔2012〕258号 2012年11月21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直、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2〕47号)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现行有效的涉及17个部门的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编印成目录并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目录及国家目录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否则,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粤府函〔1996〕141号,省政府令第36号修订)严肃处理。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截至2012年10月30日)
收费部门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 费 依 据 文 件 | |
公安部门 | 1 | 犬类禁养区管理费 |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 | |
2 | 户口准迁证费 |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4]57号 | ||
3 | 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费 |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5]41号、粤价函[2001]42号 | ||
4 | 个体船艇流动人员户口簿和船舶户牌费 |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40号 | ||
5 | 门(楼)牌费 |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352号 | ||
6 | 治安联防费 | 省政府粤府[1990]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41号、粤价[2012]172号 | ||
7 | 居住证工本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7]475号、粤价函[2010]6号 | ||
8 | 非机动车牌证费 | 省物价局粤价[1998]330号、粤价函[2009]1057号 | ||
9 | 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入出境办证 |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1]947号 | ||
物价部门 | 10 |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 | 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2]274号、粤办函[1992]569号 | |
文化部门 | 11 | 文物鉴定费 | 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3]98号 | |
计生部门 | 12 | 病残儿医学鉴定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146号 | |
安监部门 | ▲ | 13 |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 |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137号 |
法制部门 | 14 | 行政执法证费 |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22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2]2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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