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事局政务公开
纪检、监察制度
为有效监督、检查人事工作依法行政行为,保证政务公开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和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建议。
三、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和各项办事程序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不定期召开人事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有关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评价。
五、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各项行风廉政制度。
六、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众和社会监督。

公务员招考录用
一、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5号)和国家人事部有关录用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省人事厅《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实施办法》(苏人一[1995]122号);
(三)省人事厅《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苏人调[1996]7号);
(四)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重新印发〈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通知》(苏人通[1999]23号)。
二、范围对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
三、办理程序
(一)根据增人(编制使用)计划编制上报招考计划;
(二)发布招考公告;
于招考报名7日前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报名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统一部署,组织笔试、面试。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2、考核:录用考核的对象为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考核内容依据录用职位的要求确定。
(六)试用与录用。
四、办理时限
《招考简章》规定的时限要求。
五、责任科室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事局人才流动与调配科
:(0513

事业单位增员考试录用
一、文件依据
(一)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的意见》(通人法[1998]113号);
(二)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南通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通人调[1998]114号);
(三)启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和增人管理的通知》(启政办发[1998]38号);
(四)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启东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启人发[1998]24号);
(五)启东市人事局、启东市财政局、启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机关行政附属编制新用人员的管理办法》(启人发〔200328号)。
二、范围对象
事业单位录用逆向流动的在职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机关行政附属编制录用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待业人员等。
三、办理程序
(一)根据增人(编制使用)计划确定招考人数和岗位;
(二)发布招考公告;
于招考报名7日前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报名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考试等方式,由市人事部门统一部署。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2、考核:考核的对象为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考核内容依据录用职位的要求确定。
(六)录用与试用。
四、办理时限
《招考简章》规定的时限要求。
五、责任科室
市人事局人才流动与调配科
:(0513

干部调配
一、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5号);
(二)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
(三)人事部《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人调发[1992]17号)。
二、范围对象
(一)本市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市内外流动的干部;
(三)申请人事代理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送材料
(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拟调干部呈报表》或《聘用制干部调动审批表》(一式二份);
(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