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体检转氨酶标准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L、 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下。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L、 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